科学殿堂里的沉思者(三)天地有大美

 

毫无疑问,美是人们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愉悦与享受,不能想象没有美的精神世界将是怎样的了无生趣令人窒息。科学研究也尚未证明缺少美将会给人类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带来怎样的改变。从这个角度,应该感谢上帝在造物的时候,不仅给了我们生命,同时也给了我们花鸟鱼虫飞禽走兽,给了我们山川河流和森林沙漠。

 

工作之余,繁忙之后,甚至是忙里偷闲,人们都喜欢外出旅游。旅游干什么?还不是看异景奇观,欣赏大自然的美。近十几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势头凶猛,令世界触目,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钱了,生活质量和品味提高了,只要一有机会,干什么?去旅游!因此,近年来,无论是国庆还是五一,只要是长假,旅游景点总是爆满,被旅游业称为黄金周。实际上,欧美人也非常讲究生活质量,其内容之一就是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去大自然中享受生活。国内经济发展了,人们生活水准提高了,这种趋势也就必然成了一种时尚。

 

女儿工作后最大的兴趣就是旅游,她把自己不多的假期安排得既紧凑又科学(看,我在这里也非常自然地用了科学一词),经常带我们一起去领略加勒比海的风光,去享受夏威夷的蓝天、白云、大海和沙滩。什么古希腊的庙宇兽场,什么爱琴海的外岛、印尼的海滩、柬普寨的吴哥窟、云南的丽江、西藏的雪山,全在计划和怂恿之中。太太一听急了,说就这么点假还不想着好好陪陪爸爸妈妈,胡思乱想,到处乱跑。我说,她正是想陪着爸爸妈妈才拖着我们一起去旅游的。可太太依然坚持说这样一来花钱就太多了。女儿听了,惊愕地反问:挣钱为了啥?

 

是的,旅游确实是生活质量的一部分,好处就是能领略大自然的美。国内有位朋友的女儿,还在读研究生呢,就用积攒下来的钱去了一趟西藏。那时西藏还没通火车,她穿着一件大羽绒服,揹着一个大旅行包,风尘仆仆,蓬头垢面,回来后见谁都大叫:不虚此行!不虚此行!此生值了!不虚此行尚能理解,不枉此生却未免渲染夸张。大家都呆呆地盯着她:瞧这丫头,疯了不成?她却非常认真地说:“站在海拔四五千米的高原,面对白雪皑皑的雪山,那种感觉是无可言喻的。”她描绘当时的情景说,自己连拍摄都忘了,只是旋转着身子在尖叫。“拍什么拍啊?”她仍然沉浸在当时的兴奋中:“四周全都是景,美得让你根本无从选择,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壮观无比!”她说当时的感觉就是整个生命都被净化了,连一点私欲和杂念都没有。

 

我虽然没去过雪山,不过,我深信此点,无论是崇山峻岭还是浩瀚海洋,面对大自然的雄伟壮丽,每个人都会有一种生命升华了的感觉。常常有这种感受,就是当你把自己融入大自然之后,确实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生命的无奈,至于人之间那点纠葛争斗,一下子会感到实在无聊可笑。出国之前,我也曾去过连云港的东海、青岛的黄海、大连的渤海以及珠江的南海,可我第一次面对大海感慨万千心潮澎拜的,却是乘游轮去巴哈马度假在加勒比海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的感受。那是怎样的海啊,目所能及,天连着海,海连着天,水茫茫,天也茫茫,水天一色,无以分辨何处相接?那时若要告知我从脚下就可以走进天堂,我一点都不会怀疑。当时,我突然心血来潮,特别崇拜起先人们对大自然的认知和了解。首先想到的自然是亚里士多德站在海边看着远航的归帆所联想到地球是圆形的故事。在那种落后和无知的年代,人们能够一点点拨开迷雾,认识自然的面目,是何等艰难。我也第一次为自己的祖先发明了指南针和航海罗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那天,我在海滩的一张躺椅上整整晒了一天的日光浴。我带着墨镜、围着浴巾、拂着海风、望着蓝天,视野里除了椰子树被海风梳理得点头哈腰,便是白云悠悠的飘荡。当时,我也很自然地想起了鲁滨逊,若不是现代化的游轮设备和丰足的食物和饮料,把我一个人扔在这荒岛上,我何以苟活?是否能象鲁滨逊一样生存下来?

 

身在荒岛,看着游云,听着海浪,想起亚里士多德和鲁滨逊是很自然的事,可我却同时想起了《浮生六记》的作者沈三白来。唯一可以引起联想的恐怕就是我看着浮云飘过,不由想到人生如斯,体会到浮生有幸,能偷得半日闲情而起。至于如何联想起《浮生六记》,怕是同作者一样,对人生的细碎、平庸、无奈和空虚有所感悟的缘故。要说面对这种海天水色发发人生感叹倒也不算自作多情。面对自然的浩瀚苍茫,感叹人生的渺小如沧海一粟又何止我一人?至于沈三白生活在苏州的殷实富足之家,衣食无忧,守着娇妻,面对沧浪亭的楼台水阁,如何会生出人生如浮云的感慨,实在是无从考证。

 

对人而言,海是美的,美在它的温柔,也美在它的狂野,美在它如小鸟一般依人,也美在它骜野的急躁火爆。当我们去夏威夷度假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去看海滩的夜景。月光下走在细软的沙滩上,海水温柔地舔上沙滩,轻拂着脚面,如同眷养的小狗小猫偎在你的面前,舔着你的脚心。我也喜欢那些濒水的宾馆,把灯光打在海水里,把餐桌摆到了水面上,你可以一边把脚浸在海水里一边就餐。水银灯倾泻在沙滩上,海潮退下的一刹间,你可以看到无数的小鱼一群群地从脚下掠过。它们的身子并不动,却借着海水的进退而身手矫健,倐地群聚而来,瞬间却又了无踪影。天明的时候,我就不太喜欢这宾馆前的海滩,一切过于清晰明了便会突然觉得索然无味,于是就去远处的海滩。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Oahu岛西北角的一个海滨浴场,名字记不得了,只记得转过日光浴场即是。那里风高浪急,别有情趣(历险有时也是一种享受)。那是个阴转多云的天气,去时还飘着零星细雨。我们把大浴巾铺在沙滩上。沙滩是个大斜坡,象起伏的山丘,浴巾就铺在丘顶,离水足有上百公尺。因为海浪大,这种距离才有安全感。我是第一次这样耐心地与海浪相对而视,足足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看浪、听浪,欣赏海韵。

 

海浪从目所能及的地方一波波涌来,不厌其烦地扑打在沙滩上,溅起几丈高的浪花。浪花撞击海岸的刹那,卷起细沙,浊浪淘天。但在海水退下的瞬间,细沙迅即沉积,海水复又变得湛蓝碧清。就这样,大海象一个杂技团里的训兽,为了它自己也不明白涵义的掌声,一遍遍不知疲倦地机械地表演着早已程序化了的节目。

 

远远望去,大海瓦蓝浩藐,海水从遥远的深渊开始积蓄力量,涌动着向你奔来。浪花起处,细碎如滚动在锡纸上的水珠,在跳跃,在追逐,欢喜雀跃如一群顽皮的孩童。浪花越聚越多,势头越聚越大,海水由天蓝变成了雪白。雪练似的浪势聚积起来了,一波连着一波,象天上的白云,草原上的牛羊,四处奔波,游荡不定。又如疾驰的俊马,昂首扬蹄奔来,雷霆万钧,气势如虹。“洞庭波涌连天雪”,那算什么呀?在这幅奔马图前,“洞庭波涌”便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家子气了。过去非常崇拜毛泽东诗词中的大气,连微波不兴的洞庭湖都能联想到波涌连天,看来还是自己的阅历不够,见多了,才知道什么是小巫见大巫,少见多怪。

 

面对这样的海浪,人们再也坐不住了,他(她)们不满足仅仅饱饱眼福,而是要零距离地同海浪接触,亲身感受一下海浪的滋味。于是,许多人不约而同地爬起来,跳进海里。虽然入海了,可他(她)们谁也不敢远去,尽在岸边扑腾。尽管是岸边,却也有不少乐趣。他(她)们踩着水候着浪,每当海浪把他(她)们高高举起的时候便是他(她)们最刺激最得意的追求。他(她)们在水里挣扎着,翻滚着,什么样的姿势都有。这一幕总是很有意思。巨浪把他(她)们高高抛起来,恰好在你面前耸起一道碧绿色的屏风,而博浪的人们正是镶嵌在碧玉里的群雕,张牙舞爪,群魔乱舞。有些人不愿这般盲目的挣扎反抗,索性蜷屈身子,双手抱头,任凭海浪摆布。此时的画面,恰如一幅胎儿在痒水里生长发育的科教画,只不过胎儿穿着短裤罢了。

 

看的出来,这群人并非生手,他(她)们个个驭浪有术。海浪把他(她)们从远远的水里一下推到你的面前,可他(她)们只是在浪尖上忽悠了一下,浪头便越过他(她)们,扑向沙滩,而他(她)们则又乘着海水退回到原处。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他(她)们玩得是荡海水秋千的游戏呢!

 

在太太和女儿的怂恿下,我也忍不住了,决定也去荡荡“海水秋千”。我模仿着他(她)们在海水的忽悠中抛来荡去,正自在时,突然一个大浪卷来,倐地一下把我抛了起来,我试图象前几次一样驾驭自己,躲过浪尖,没想到这次不灵光了。还没等我还过神来,巨浪便把我从浪尖上狠狠地抛向沙滩。这一甩,我的身子顿时象一条咸鱼,“叭哒”一声摔在沙滩上。当时,只觉得五赃六腑被剧烈地咣噹了一下。这一咣噹不打紧,整个脏器象换了个位。这一换换得我心象被掏过了一般,整个人一下虚空了,噁心、目眩、打颤、发抖,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我知道这下可被忽悠惨了,这把老骨头那撑得起这种折腾?惊慌中急忙爬起来,想上岸喘口气,远离这是非之地。这玩意儿看起来有趣,却不是我能玩的。没想到还没等我爬起来,第二个同样大的巨浪又卷了过来,又依法炮制地把我从地上拎起来,摔下去。这下更惨了,我翻滚在水中,爬也爬不起,那份难受,早已超出了我能忍耐的极限,实在无以形容。苦涩的海水呛得我头晕眼花,金星乱舞。仓惶中,第一个意识便是这下完了,脑海里顿时掠过印尼海啸的画面,以为夏威夷海啸又要来了,再有一个大浪,我非交代在这儿不可。于是,什么也顾不得了,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向岸上逃。想想吧,性命攸关,那份恐慌,该何以描述?我只知道等我爬起来的时候,海浪揉撮得我连裤子都掉了,我是在连裤子都未提起来的状况下逃命的,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羞辱和狼狈?太太女儿见了,忍不住地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哈,不可遏制。我惟恐后面大浪赶来,直有灭顶之灾之感,看到她们如此大笑,不由恼了:两个没良心的东西,见我遇难没有援手不说,竟连丝毫怜悯都没有,居然还笑得出来?等我站稳了,才发现不过是虚惊一场。除了那两个巨浪之外,海浪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不紧不慢踏着节拍一波波赶来,一茬茬退去。

 

我早已被两个巨浪打懵了,虽然危险过去,尚惊魂未定,心有余悸,呆呆地望着海水发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哪?何以突然来了这么两下子?太太见我脸色苍白,余惊未消,才明白我不是闹着玩的,急忙敛住笑,爬起来摸着我的额头问:怎么样,没事吧?我拨开她的手,甩了甩头上的水珠,望着远方,半天才回道:没事。

 

说是没事,可是我还是弄不懂大海这是闹得哪一出?抽得哪根筋?我怔怔地望着大海,一动不动,思量着这个庞然大物开得什么玩笑。我总不能白白吃了这个亏,就是死也得死个明白。这一看,足足看了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过后,大海又开始了不安分,远远的海底涌动起来,奔腾而来的浪花迅即地聚集,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挟着不可阻挡的气势扑向海岸。这一扑,惊天动地,山崩水裂,端是凶猛无比。巨浪摔打在岸上后仍然声势不减,呼啸着朝我们扑来。我心有余悸,经不住恐吓,爬起来想逃,女儿一把掖住了我,笑着说:别跑,瞧你吓得,到不了这儿!我只好重新坐下。果然,气贯长虹的海浪终于没卷过我们的头顶,在我们的脚下深深叹息了一声,无可奈何地退下海岸。

 

这个海浪虽然惊心动魄,我在惊恐之中却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在海浪形成的一刹间,我远远地看见了一个小黑点冲上了浪尖。当海浪消退之后,再定睛看去,果然,大海深处有个人正拖着一块滑板顶着浪向前游去。当我确信这个黑点就是一个人后,使劲揉了揉眼睛,难以相信竟然有人无惧这种海浪在练习冲浪,想想刚才被两个大浪打得魂飞魄散的情景,不由不对冲浪者肃然起敬。于是,整整几个小时,我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这位冲浪者。远远见他奋力同海浪搏斗,终于游到了浪的源头。所谓源头,正是我的目力所及处,好像是海浪的集聚地,海浪都是在那里形成的。须臾,又一个海浪来了,我看见那个黑点突然立了起来,迎着浪冲了上去。可他并没有在浪尖上站稳,只挣扎了几下便被大浪劈头盖脸地淹没了。海浪继续向前滚动,并没有因为他的倒下而停下脚步。很久之后,那个小黑点才又在视野里出现,白白地让我替他担惊受怕。

 

小黑点并没有屈服,又象刚才一样拖着划板奋力向浪源头游去。当又一个大浪形成的时候,我又看见小黑点倔强地站了起来,迎着浪冲了上去。这次,海浪没能得逞,他终于踏着他的舢板站到了浪尖上。只见他顺着浪势在浪尖上作着之字形的滑行,贴着浪壁从上到下,不断往复,海浪始终没能把他掖入谷底。这个浪他冲得非常成功,表演得精彩纷呈、淋漓尽致。目光所及,只见他贴着浪壁上下翻飞,从浪起处一直到浪消处,足足冲出几里地去,直到浪尽了才又钻入水中,拖着滑板复向浪的源头游去。

 

望着他的身影,我不由想起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冲浪者是不是象老渔者一样在风浪中铸就了刚毅坚强、不屈不挠的性格?

 

那天,我一直候在海滩上,等着那个冲浪者的归来,好一睹他的风采。至今为止,冲浪者一直那么清晰地活跃在我的脑海里。他看起来象个亚裔,或者是个原住民,身材不高,却浑身坳黑,肌肉块垒清晰分明。我望着他甩着头发抱着滑板从我面前过去,猜测他的身份和职业:学生?或者刚刚就业?是工人还是工程师?是稳定职业者还是个小混混?从我内心深处我希望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而又是个技术性很强的稳定职业者,因为从事技术性的职业群体中,已很少有人能兼得他这种被海所熏陶出来的性格和品位,假如是,他定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海美,山也美。没出国之前,我就爬过不少山,泰山、黄山、嵩山、华山、峨眉山、雁荡山、还有张家界。其中黄山我是四上,每次上去都兴趣不减,都有不少新的体会和感受。美国少有大山,可沿着洛基山脉向前延伸,竟形成了绵延上千公里的大峡谷,成为世界一大奇观。当我面对赤裸裸的大峡谷时,无论仰视那神工鬼斧削凿而成的悬崖峭壁,还是俯视那千沟万壑的婉转延伸,都会为大自然的神奇而折服。我忘不了夕阳下的大峡谷,只要一闭上眼睛,那泛着古铜色的辉煌便呈现眼前:残阳如血,苍凉无比!我惊叹从心底里涌出的对大自然美的审视:千奇百怪,变幻莫测,即使形态相悖,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时,我又不由自主地想起张家界的山清水秀,峨眉山的郁郁葱葱,还有黄山的秀丽、泰山的雄伟、雁荡的奇巧、庐山的清幽。绿荫遍野是美,满目荒凉也是美;一望无际浩瀚渺远是美,楼廊曲廻小桥流水依然是美;汹涌膨湃广阔无垠是美,宁静如水居家小巧也是美;复杂深奥是美,简单清晰还是美。否则,用什么来解释我向往的是参天大树和原始森林,可当我面对一毛不拔寸草不生的大峡谷时,依然会砰然心动,感慨万千?

 

当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正面对着玻璃门外的花园草地(这就是我引以为安慰、温暖舒适的家)。春天来了,花草争相竞妍斗艳。金灿灿的迎春花、娇羞羞的粉玉兰、还有五颜六色的郁金香,象急于报春的使者,还是北风凛冽,便在风中摇啊的摇。接下来,梨花、桃花、苹果花、山楂花,一朵朵、一簇簇,招引的蝶飞蜂舞。紧接着,红杜娟、紫罗兰又纷纷不期而遇。最惹人的是芍药,粉白两种,花盘大、色泽艳,却禁不得风雨。一夜东风,一场春雨,昨日的娇媚突然逝去,腰折了,头低了,花盘满脸憔悴、满目愁容,花瓣纷纷飘落、满阶皆是,让人扫还是不扫?

 

我喜欢花,不为什么,只是看着舒服。可太太没那么矫情,她更喜欢种菜,认为种菜实惠。满院的花虽是家养,却多半是多年生植物,种下之后便无需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料。种菜则不然,从育种到盆栽过渡,到移入菜地,太太真没少费心。逢到周末,天不亮就早早爬了起来,傍晚还迟迟不归,不禁伸头去问:“忙乎啥呢?”她指着小菜园说:“瞧,功劳不小吧?”我一瞅,西红柿种了,黄瓜也种了,当中还套种着油菜和箩卜。小箩卜撒种时太密,她一株株移过来,见缝插针,无处不栽。这还不算,最可笑的是移出去的西红柿秧还没返苗呢,她就忙着搭起了架子。看我也对种菜感兴趣了,她一下子找到了诉说的对象,十分恼怒地对我说,最恨湿虫和小蜗牛了。我笑着问,不是最恨小兔子吗,怎么又成了小蜗牛啦?她说兔子的问题已解决了,她从超市买来了铁栏栅把菜地给围了起来,野兔进不去了。可湿虫和蜗牛却还没办法对付。我笑了,说在美国还有对付不了的事?去买杀虫剂,超市里肯定有这种玩意。她听了,嘴一撇说你懂什么,尽是馊主意。她一说,我倒摸不着了头脑,怎么就馊主意啦?她说我种的菜稀罕就稀罕在四无,绝对的绿色保健食品,撒了药与超市买来的又有什么两样?我还费这劲干么?我一听,觉得也对也不对,说一样其实不一样,不是没事找事,要的是乐趣吗?她听了,抹着一头的汗说:“我就不信邪,还治不了它啦!”此后,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到菜地里捉蜗牛。她找来一个小瓶,倒了半瓶洗涤剂,见一个捏一个,全装在小瓶里,还经常向我显示战功。我见她那么辛苦,劝她说没见过这么种菜的。她不理我,依然干得起劲,一捉就是几个小时,比做实验还认真。一次,我走过去一看,小瓶里的尸体惨不忍睹,心里不禁悲哀:可怜的虫们碰上了她,真是遇上了天敌!

 

我没有太太那么大的兴趣去种菜捉虫,我闲下来就写东西,累了出神打愣的时候,只喜欢坐着不动观看院子里的动物。我的房子不象一位朋友的那么偏远,草地上常常有鹿群造访。我这里的常客是野兔,家居的是松鼠。松鼠能和我们和睦相处首先是它们不损害太太种的菜,其次是憨态可掬。就为了一点面包屑,它们常常会站直了身子来敲我们的玻璃门,讨吃还理直气壮。我不喜欢它们贪嘴的模样,养成了坏习惯不说,主要原因是我们的东西太油腻,吃了会发胖,体形不好,走路步态蹒跚,十分臃肿。小兔子则不然了,因为太太不喜欢它们,因此,它们就成了不速之客。有时见它们过于猖狂,歪着脑袋往菜地里挤,我便不得不帮她一把,从房间里猛地跳出来,断喝一声,吓唬它们。野兔不象松鼠,遗传里有与人亲近的基因,吓唬过了也就忘了,有时甚至是吓唬也不走,大咧咧的样子。野兔只要吓唬一下就管用,溜得特快,跑起来一颠一颠地撅着白屁股。

 

我更喜欢的是我们院子里的鸟。春天,最闹腾的是一种生活在北美的长嘴鸟,黄褐色的肚皮,黑油油的脊背。我对鸟没有研究,叫不出名来。这种鸟叫得最欢,就蹲在木槿花前面的桃树上,拼命地亮着歌喉,唱得千廻百啭。时而欢快明亮、委婉动人,时而荡气廻肠、凄凄切切,唱得人不由地停下手中的活,侧耳聆听、探询缘由。我想这一定是在求偶,舍此之外,不会那么卖命,不象人,名演员们还会时不时为了特殊目的举行一场义演。我曾经通过观察其它鸟类的行为求证过这种想法。在这春光明媚的季节,它们总是成双成对地落在这株小桃树上,有翠黄色的小雀,也有红头翁的鹦鹉。它们唱累了,呆久了,只要一只先飞走,另一只必定尾随其后,飞行的弧线和在空中掠过的身影,几乎一模一样,如出一辙。我就知道,前面那只一定是雌鸟,后面追的一定是雄鸟,因为电视电影里表演幼稚的少男少女们的恋爱就是这般,导演们一定是受了鸟的启发。

 

最可笑的就是两只雄性麻雀打醋架,虽然在我看来这很可笑,可在它们之间却是一场殊死搏斗。

 

那天我写东西累了,抬起头来忽然发现门前的过道上躺着两只死麻雀,嘴互相扭咬在一起。起初我以为这是一场热吻,为爱徇情,因为医学上有长吻致死的案例。可定睛一看它们还活着,于是,便来了兴趣,起了偷窥之心,想看看鸟类是怎么恋爱怎么接吻的。但很快我便发现不对劲了,这哪里是接吻,分明是在决斗!它们彼此咬住对方不放,不动是在喘息,蓄足了力量便又开始了博命:上下翻腾、脚蹬手刨、相互击打、零羽乱飞。它们虽然看起来身轻如燕,但博斗场面却蔚为壮观。很快,它们便彼此都耗尽了气力,重又扭咬在一起,躺倒在路上,只是换了个位置和姿势。于是,我很快就明白了它们这究竟是为了那桩。就这样,我隔着玻璃门观看着它们的博杀,有几次,我真的以为它们要死了,就象人打架致命一样,鸟儿打架难道打不死?我知道同类、同种、同族、同性的动物博杀常常有致死的先例,不忍心就那末看着它们死在我的面前,于是便起身开门走了出去。起初,在我的脑子里,还设想着该如何收拾这种残局?如何救治频死的小鸟?至少,我也能把它们放在手心里安抚它们,察看一下伤情如何?可没想到还没等我走到跟前,它们就同时松开了对方,艰难地飞了起来,躲入屋檐下的鸟巢。这场生死之争之后不久,我便看见从这个鸟巢里飞出了许多羽毛未丰的雏鸟。

 

最令人羡慕的是一对斑鸠,这对斑鸠就在我的眼皮底下调情做爱,令我大饱眼福。我喜欢这对斑鸠是因为它们长得实在可爱,眉清目秀、脉脉含情、羽毛紧而发亮、闪着缎光锦绣。初始,是一只雄斑鸠在我面前散步。它虽探头探脑,但眼里却无精光,漫不经心、无所事事的样子。没过多久,雌斑鸠就过来了,在它身边蹭来蹭去,极尽嫵媚温顺。原先我以为这是一只幼鸟,这种示好是为讨口吃食,可很快我便发现不对了,幼子耍赖决没有雌鸠这种媚态,那是语言无法形容而又让人酥到骨头里去的只有异性挑逗才有的媚态,这种诱惑虽然难以用语言表达,可我眼睛一瞟就能看得出来。

 

当我确定了它们之间的恋爱关系后,便搁下手中的笔,认真仔细地观察起来。那只雌斑鸠在雄斑鸠面前磨蹭了一会便有了进一步的动作,突然卧在雄鸠前面要求做爱。它震动着翅膀,羽毛蓬松、睡眼惺松,样子哪是极尽献媚所能形容,简直就是一副摇尾乞怜的模样。再看雄鸠,仍然一副漫不经心的傲慢模样,装腔作势,高高在上。于是,很为雌鸠抱不平:自己长得那么漂亮,又不是条件差,干吗要低三下四,值得吗?如此反复求爱之后,雄鸠才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突然飞起落在雌鸠的身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了交配。可没过几分钟,雌鸠就又开始献殷勤了,重复着刚才的示爱。雄鸠经不起诱惑,又跳起来交配了一次。谁知雌鸠还不满足,三分钟不过又示爱交配。三次一过,我突然理解并可怜雄鸠起来:如此折腾受得了撑得住吗?只有这时我才相信西门庆确确实实是死于潘金莲之手。

 

最令人感动的是一种水鸟,细长的腿、白色的肚、灰色的背、尖尖的嘴,我还是叫不出名来。一天,我突然看见一只水鸟出现在我们家的草地上,初始并没有经意,可当我走过它的身旁时,没想到它突然翻滚扭曲在我的面前,一面挣扎,嘴里同时发出凄惨的叫声,象临死前的哀鸣。我突然惊呆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再说,我又没怎么着它?太太推了我一把,说那里是因为你,它这是在演戏呢,让你去追它,好让它的孩子们逃走。这么一说,我顺着太太的手指看去,果见几只小鸟急匆匆地遁入草丛,瞬间即逝。

 

我第一次遇见这种鸟,大为震撼:这种小东西怎么会进化出这种本领?同时又觉得好笑,说到底,这种鸟还是笨,它怎么知道我就是天敌?假如我是一只狐狸或者野猫,此时我又会作出怎样的反应?凭着狐狸和猫的敏捷,这觸假戏是要冒极大风险的,因为要演得逼真就必须投入,而过分的投入真的会在危险时失去逃生的机会。这么一想,不由大为感动。讲什么舍生求仁呢?我们是凡人,也做不到。看看这只平常的鸟吧,却从基因里带着舍生救子的品德,使人汗颜哪!

 

大自然是美的,天地之间有大美自不必言说,但自然界的美反映在人们的眼里却不尽相同,这就是美学理论中最基本的命题:审美情趣。大自然处处有美,但发现美却渗透着人类审美的能力(洞察力)、审美的品位(知识和教育程度)、审美的情趣(生活品质和爱好)、审美的道德(社会伦理和传统观念)以及审美的各种社会心态。大自然的美交织在各种审美观念中就使审美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在艺术家的眼里,自然美有其独特的视觉。达芬奇早期绘画追求逼真,认为真实地反映自然是美,所以才明确提出“绘画是一门科学”。吐纳是英国最杰出的画家之一,他虽然是抽象派画家,却十分重视观察自然。他有一幅油画叫《暴风雪中离港的汽船》,十分出名,据说为了追求逼真和神韵,他在六十七岁高龄时还亲自驾船体验风暴,使这幅画在抽象的动感和光彩色泽的处理上高度和谐、完美地统一,技法炉火纯青,表现了人与自然搏斗的神奇效果。

 

雄伟壮观是美,简单平凡也是美,这在艺术家的作品选材和处理上尤显突出。梵高的《向日葵》虽然简单朴实,可你永远能从温暖的色调和明快的风格上读出生活的美好和憧憬。法国米莱有幅名画叫《拾穗者》,与白居易诗歌中的拾穗者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们通过最平凡的人物和故事,运用了不同的艺术手段,深刻反映了封建统治下的农民生活,把令人心酸的贫穷转化成英雄般的史诗,其艺术形象永垂不朽。莫奈是法国印象派画家的代表,他的《草垛》和《睡莲》都是从平凡的素材中提炼出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莫奈热爱自然,迷恋阳光,油画中对光线表达的技巧炉火纯青。他一生追求变革,潜心于大自然景色变化的观察,捕捉阳光空气在自然界物体上的微妙变化,其作品构图奔放、笔法纵横、油彩厚薄得心应手。

 

在艺术创作中,不仅有形象美,还有抽象美的问题,在艺术反映客体的过程中,渗透着艺术家对客体的感知、揣摩、想象和臆造。先融博大世界于胸中,再运用形象思维提炼,渗入自己独特的理解,以形写神,以神赋韵,形神相契,互得益彰。加之艺术创作中的不同心态、不同风格等因素,从而形成了不同风格、门派和特点。在论及绘画艺术的空间艺术时,清代笪重光说过:“空本难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给,真景逼而神景生。位置相戾,有画处多属赘状。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这是中国绘画中虚实和灵空最准确的描述,是艺术美的一种辩证思想。

 

绘画创作追求造型的凝练和动感的凝聚,追求对象瞬间的力度感,并在欣赏心理上造成动作起迄的进程效应。如画射箭引而不发,使空间艺术产生时间的感觉。空间艺术的形象凝练凝聚也意味着时间的浓缩,令人不由联想起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来。大自然的美不仅存在于人们视觉所见的客体中,同时还存在于裸眼无法所及的世界,小如细胞的分子、原子、质子或量子,大如浩瀚的宇宙。在这个世界里,大自然的美就表现出一种意识美,这是艺术家和科学家对美审视的特殊视觉。爱因斯坦之所以成为最伟大的科学家,就是站在先人的肩上,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演算,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想象,把这种意识美的审视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世人很少能读懂他的理论,尤其是他的广义相对论。

 

早年谈起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只能赞叹和附和,不敢详论,因为我确实不能理解。正是哪怕是物理界的学者也没几个人能读懂他的理论,所以我的不懂也就没有不安和尴尬。可有一天,当我重读他的广义相对论时,我突然读懂了,于是,脑子里突然有了宇宙的立体概念,眼前呈现了一幅浩瀚无比的宇宙空间图。广义相对论讨论的是时空和重力之间的关系。当年,人们并不能理解什么是重力(包括牛顿),只能把它想象为一种宇宙间隐形的如同绳子一般的东西。可爱因斯坦却并不那么想,他另辟溪径,把宇宙空间不再看成是真空,而是一种物质。这么一想,思路完全变了,宇宙和各个星体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宇宙的扭曲和凹陷,这么一想,一切便都清楚了。所谓行星的运行不过就是宇宙的凹陷所致,如同把一个物体放在锥形容器内壁上的旋转一样。解决了宇宙空间问题之后,他又把时间也捆绑在这种凹陷理论中一同考虑,这就是时间也随着空间的扭曲而扭曲了。奇妙的是他认为时间在时空扭曲的内侧行走比在外侧缓慢。至今,我们仍无法想象他是如何思考这个问题的,唯一的回答就是他的想象能力太丰富了。广义相对论的真正意义还在于让我们理解了黑洞的概念,他导出的宇宙黑洞的存在不久就被许多发现证实了。

 

爱因斯坦的伟大在于他慎密的数学推导和难以置信的想象能力,这种想象力源于他对美的直感和意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被赫尔蔓·韦尔称之为思辩思维力量的最高典范,而郎道和栗伏西茨则认为广义相对论是现有物理学理论中最壮美的。象爱因斯坦这样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还有其人,韦尔就是一例。他曾经说过:“我的劳作就是努力把真和美统一起来,如果我不得不选择其中之一,我常常选择美。”由于有了这种观念,他才在《时空问题》中提出了引力度规论。当时,韦尔也知道这个理论作为一个引力理论是不真实的,但它是那样美,以至于他不忍心放弃它。很久以后,度规不变性的理论被纳入量子动力学,证明了韦尔的本能直觉是完全正确的。还是韦尔,他发现了微子相对性波动方程,但由于它违背了宇宙不变性原则,三十年后才受到物理学界的重视,再次证明了韦尔的直感是正确的。

 

不仅是爱因斯坦和韦尔对科学研究中的美予以特殊的审视,发现量子力学的海森伯曾描述过自己当时的心情,叙述自己当时是如何的激动和兴奋。凌晨三点,当他最后完成计算并确信自己的发现时写道:“我不能再怀疑我的计算显示的那种量子力学的数学一致性和协调性。起先,我惊得目瞪口呆,我感到我透过原子现象的表面看到了奇美无比的内景。想到我现在就要探察自然如此慷慨地展现在我面前的数学结构之财富,我几乎觉得飘飘欲仙了。”

 

当然,这种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离不开审美者的知识和能力,这种能力的缺陷往往会导致审美者的错误,就连爱因斯坦这样的大科学家也不能幸免。爱因斯坦所犯的最大错误,莫过于对相对论方程式的简单处理。他的相对论方程式显示出,整个宇宙在不断膨胀时,里面所有的东西都会以极速向四面八方扩散。而他独独对这个方程式看不顺眼,因此后来把它改成了错的。他的理由是,如果那个方程式显示的是事实,那么本该完美无缺的宇宙就显得太丑陋了。实际上,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爱因斯坦的审美情趣还是有问题的,当时,他也许并不知道审美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对称+破缺=美。换句话说,对称是美,破缺也是美。这也许就是一种审美观的二律背反,却实实在在被艺术界广为运用:错落有致的园林、断臂的维纳斯、排列整齐对称而表情神态又各异的秦兵马佣等等。为什么对称+破缺会使人感到美呢?也许正因为宇宙自然本身就是以对称+破缺的方式演化的。如果爱因斯坦早有这种审美观的话,就会避免自己这个遗憾无穷的错误!

 

纳塔莉·安吉尔的《生灵之美》(The Beauty of the beastly)被国人翻译成《野兽之美》。我以为,她的本意就是想叙述一种“生灵之美”,尽管这些生灵之中甚至包括那些她曾十分厌恶的蟑螂、屎壳螂之类。我十分欣赏前面导读的一篇序:“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我相信作者并不一定是位生物学家,却把这篇导读写得有声有色,让人掩卷不能,思绪万千。毫无疑问,无论是书的作者还是导读序言作者,他(她)们都把对动物特殊视觉的审视视为一种美,因此,书名才叫《生灵之美》或“天地有大美而不言”。这种美不仅是一种职业的特殊感情,也是一种社会的关爱,否则,在一般人眼里的蟑螂臭虫之类决不会被送到美的大餐上。他(她)们的审美情趣共同倾注在对生命奥秘的揭示,从这个角度探讨问题,不管关注的对象是什么,这种揭密都会给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价值和前景。

 

揭示生命的奥秘,想想都令人激动不已,这是多少研究者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因此,在科学家的眼里,美和不美是需要特殊角度审视的。摩根研究果蝇,果蝇实际上就是一种苍蝇。布伦纳研究线虫,线虫也就是一种蛆。想想看吧,对一般人而言,这两种东西都足以令人恶心的了,但它们却带来了分子生物学研究史无前例的辉煌。在科学家眼里,只要其研究能揭示特殊的自然规律,这种对象就是美的,不管是苍蝇还是蛆。在他(她)们的特殊视觉中,复杂是美、简单也是美;宏伟是美、藐小也是美;绿草如茵鸟语花香是美、寸草不生沙石满天还是美。这种审美情趣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

 

在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中,艺术家和科学家的努力往往有异曲同工之妙。人类在自然中征服自然和在科学中征服自然往往有其共通之处,只不过一个是在精神世界中征服,而另一个则是在物质世界里征服而已。康德在分析人类审美观念中的“崇高”时曾说过:“胆怯者是不能对自然界中的‘崇高’作评判的,例如,‘高耸下垂威胁着人的峭壁悬崖、乌云密布挟着闪电和雷鸣的天空、喷吐奔肆的火山、飙风横扫被摧毁的废墟、惊涛骇浪无边无际的海洋、高悬大江上的瀑布’等等,这些景象足以使胆怯者恐惧,但对于自然的审美者来说,这种欣赏本身就表明人的意志和精神力量,比自然力量更雄伟更崇高!”

 

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大自然的审美中使自己的精神凌驾和征服了大自然,从而使艺术家们认为没有不可表现的自然现象,他们运用不同的想象、不同的手法按照自己的意志展现了不同的艺术风格,从而为人类留下了永恒的艺术作品。一曲交响乐的演奏,让人们跟随着跳动的音符、激越的旋律,飞过高山大河,遨游宇宙天空,徜徉在花前月下的小路,流连在鸟语花香的林间。李白的一首诗可以把人们带入祖国壮丽险峻的山川河流之中,让人们在优美神奇的神话世界中如临其境地感受蜀道难的艰险。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则全方位的向人们展示了工业革命之后法国市民生活的风景图。毕加索的一幅《格尔尼卡》既表现了战争,又让人们认识了战争,既是对法西斯的鞭跶,又是人们对和平的追求,让人们从精神上永远地在战争前止步。

 

那么。在科学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有没有象艺术家那种审美观和对大自然的征服精神呢?我想肯定是有的。即使是在科学艺术审美中也处处体现了科学家们征服大自然的勇敢精神,并且为在这一过程中取得的任何突破而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欢愉。我以为,当伽俐略用自制的望远镜证实了哥白尼的地动说时,当牛顿用数学原理推导出力学三大定律从而解释了行星如何运行时,当爱因斯坦用自己的相对论去解释宇宙的奥秘时,当沃森发现了DNA双螺旋分子结构时,我想他们对大自然征服的勇敢和激动丝毫不逊于哲学家和艺术家。他们面对的不仅是大自然的“崇高”,还得面临人类自身的“崇高”(教会的势力,传统的挑战),这种勇敢精神又岂止仅仅局限于自然的挑战?

 

走笔至此,感到非常疲倦,有点口干舌燥力不从心之感。我想呈现给读者的,许多却并非我想说的,而我真正想说的,读来又觉得言不尽意。虽然连自己都不满意,可改起来却又无从做起。我不由又想起那篇导读序言的作者,他在止笔时写道:“言致此,确信已是深夜,万籁俱寂。在无法望尽的夜色中,我同样确信无数生灵在行动,用翅膀或蹄爪,运行于大地之上。每一个生命都身怀自己的目的,体会着活着的乐趣……”读至此,我也随他走了,我确信在万籁无寂的午夜,兽在走、虫在爬、夜莺在啼鸣、猫头鹰在哭叫,每一种生命都怀着自己的目的和理由活得津津有味、有声有色,而我们为什么要用鄙夷的眼色去看待它们呢?正如这种逻辑一样,大自然是美的,为什么表现大自然美的思维艺术(我指的是艺术创作的过程、手法和结果)和阐述自然美的动机和原因的思维艺术(这里指得是所有科学研究的活动)千百年来却一直被世人认作格格不入的呢?我想不出有任何原因和理由会导致这种局面。我在这里呼吁的是要为科学研究而正名,讨回一个公道。

 

如此蝶蝶不休,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强调科学研究的艺术美呢?我的回答是,因为美不仅是科学研究的目的,而且也是这种追求的过程。科学假设是想象美,新的发现是观察美,理论形成是归纳美,理论阐述是语言美。无论是谁,无论是自觉或不自觉,科学研究的实践总是伴随着千千万万人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选择,从这个角度讲,科学上任何一点突破和进步实质上就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一件工艺品,它与绘画、雕刻、诗歌、文学毫无二致,是经过特殊艺术加工同时又包含着极高美学价值的艺术结晶!

 

大自然是美的,而揭示这种美的过程更美,无论是在传统艺术的领域还是在科学艺术的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