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罗作品选译《真正的生活》(1)


真正的生活(A REAL LIFE)

[] 艾丽斯·芒 

[] 棹远心闲       

   

 

一个男人来到朵莉·贝克的身边,并且立刻爱上了她。最起码,他想跟她结婚。这是确定无疑的。 

哥哥要是还活着的话,她是绝对不会想到要嫁人的。”米利森特说道。她说这样的,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指的也不是金钱方面。她的意思是说,爱本来就一直存在着,恩慈也产生出安慰,朵莉和艾伯特兄妹俩还住在一起的时候生活虽然清苦些,有甚至毫无着落,但孤独感还未给他们造成过什么威胁。在某些方面显得既精明又很实的米利森特,在别的方面,却又是多愁善感到一种顽固的程度。她始终相信,感情,若没有了性,照样可以甜甜蜜蜜。 

她认为,正是朵莉使用刀叉时的方式,才使她俘获了那个男人的心。的确,那男人用刀叉的方式跟她的一模一样。朵莉左手握叉,而只用右手来切割食物。她从将叉子从左手不断地倒到右手去夹食物。那是因为她年轻时候上的是惠特比女子学院。靠的是贝克家族最后一笔源。在女子学院里,她还学会另外一件本事,那就是写得一手字,这恐怕也是其中的缘由之一,因为第一次见面之后,整个求爱期似乎全靠书信来交往了。米利森特爱听惠特比女子学院当中学院这个字的发音,因这也是她的计划——还不曾跟任何人分享过呢——有朝一日,她也要让自己的女儿上那所学校。 

米利森特本身也是个受过教育的人。她在学校里教过书。她以前曾拒绝过两对她真心的男朋友——其中一个是因为她受不了他的母亲,而另一个则是因为他试图把他的舌头伸进她的口里——一直到最后她答应嫁给波特,后者要比她年长十九岁。他拥有三处农场,他答应一年内就给她建一个浴室,再加一个吃饭间的整套家具,一只低靠背的长沙发和几把椅子。婚礼当天晚上,他对她说:“好了,现在该是什么,你都得接受什么了。”不过她得,他只是意思表达得不怎么客气罢了

那一年是一九三三年。 

她先后生了三个孩子,生得相当迅速。一生完第三个孩子,她就患上了某些毛病。波特还算不错——自此之后,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没有来烦她。 

贝克家的房子就建在波特的地上,但他并不是把贝克家族的地产买的那个人。他是转手从另外一个人的手中买下艾伯特和朵莉的家产的,而他们则把它卖给了那个人。所以,从技术上来讲,他们兄妹俩是从波特的手中租回他们的老房子。不过,整个画面里并没有金钱的出现。艾伯特还活着的时候,他就会过来帮着干一天的活,当时重要的活计都有人承了——不管是他们正在牲口棚里铺灌水泥地板,还是将干草收集成堆。每逢有这样的时刻,或者当米利森特刚下一个小婴孩,不然就是正在她清理子的时候,朵莉都会走过来帮帮忙。她有着使不的力气把家具西移,甚至还能做男人们干的活儿,像安装防暴风雨的门窗啦。在做一份苦差事的开头——比如说,个房间里把墙纸全给撕下来——她都会松懈着两个肩膀,然后快活地深深地吸一口气。当找到一个解决方案时,便会兴高采烈起来。她是个结实的高个女子,长着粗粗的大腿,一头栗色的棕发,一张宽宽的会腼腆的脸,上面还长了不少黑黑的雀斑,犹如鹿身上的斑点。当地有个男人还专用她的名字来称呼自己的一匹马。 

虽然朵莉喜欢做清理房子的家务事,但在自己家里她却很少这样做。她跟艾伯特一起住的那座房子——艾伯特死后她就自己一个人住了——宽敞而且布局不错,但里边却几乎没什么家具。在与朵莉的谈话中家具的话题跑出来——橡木的餐柜,母亲的衣柜,木架床——而且,刚说完这个,总是马上会加上这一句:“哦,被我拍卖掉了”说拍卖这个字的时候,听上去像是一场自然灾害,如同暴风雨与水灾同时临了一般,既然如此,也就什么必要再抱怨了。地毯也没留下,连挂画都没有了。只剩下纳恩杂货店送的挂历了(艾伯特从前就在这家店铺里做事情)。屋子里没了这些常见的东西——却多了一些其它东物件,比如朵莉捕捉动物的夹子和枪支,给兔子和麝鼠剥皮用的木板——早使得屋里的房间失去了原来的模样,也使得要将这房子打扫干净的想法显得无聊不堪了。在夏天的时候,有一次,米利森特在楼梯口看见有一堆狗屎。她一直没有瞧它,因为那还是一堆刚拉下的屎。但就是因为它太新了,不能不让人觉得讨厌了。一个夏天下来,狗屎的颜色已由棕色变成了灰色。它已变得坚硬如石,有了尊严,而且还牢不可破——奇怪的是,就连米利森特自己到后来也越发觉没必要将它看成什么似的,它完全有理由待在那里 

要对此负责的那条狗叫黛利拉。一条黑色的母狗,还带着点纽芬兰猎犬的种血。它喜欢追过往的汽车,这个将来会成为它让自己被轧死的最终原因。艾伯特的突然去世,让它跟朵莉都已变得有点精神错乱,但这种东西又不是任何人能够马上觉到的。起初,仅仅是因为再也没有一个男人会回到家里来,所以连吃晚饭也不守时了。也不再有男人的衣服要洗了——连定期洗衣服的念头也放弃了。没有人可以说上话,于是,朵莉跟米利森特的话越讲越多,或者,同米利森特与波特两人讲。她讲到艾伯特和他生前的工作,讲他怎样帮着纳恩杂货店驾马车,后来又怎样帮他们开大卡车,在乡间各地满处跑。他去上大学,并且,他本就不是一个劣等生,但是,从大战的战场回到家乡后,他就一直觉得不太好,他想最好还是去做做户外的事情吧,所以他就得到了为纳恩杂货店做驾驶员的工作,而且一直干到他去世为止。他是个不知疲倦的人,很善于跟人来往,不仅仅把货给人家送到,他所做的其实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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