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痛难消的男尊女卑心结(三)

                          

丧失自我:女性在家庭里的遭遇 

记忆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村里的那些年轻媳妇们常说:我给他家生下几个孩子,公婆该如何如何。我不以为然,明明是自己生了孩子,怎么是给公婆生的呢?她们貌似摆功,实质是不尊重自己,无形中把自己当作了传宗接代的工具。这种说法在村里很普遍,那些男人们在表达该对妻子好时,嘴边的话也是:人家给咱生了好几个孩子,咱不能亏待人家。村里人这样说还倒还罢了,我最不能忍受的是,时至今日,这种说法还频频出现于媒体中。报纸上、电视里,常有人写或者说:某某妻子为某某丈夫生了几个孩子。我看到的就有说李大钊的妻子、麦贤德的妻子等许多例子。甚至著名国宝级大师季羡林教授的入室弟子、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钱文忠先生,在百家讲坛讲解《三字经》时,也讲到“蔡文姬为匈奴左贤王生下了两个儿子”。可见,将女人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的思维是多么根深蒂固。最可笑是,近期看了一篇有关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的报道,文中杨振宁自己说“我和杜致礼生了三个子女”,而那个记者的措辞却变成了“杜致礼为杨振宁生了三个孩子”。我真不知道,在人们的眼里,到了什么时候,才能把女人和男人一样当作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依附于人、为别人而活着的传宗接代工具。情爱和性爱是男女共同的心理和生理需求,生育健康活泼的宝宝既是人类种族繁衍的需要,也是男人和女人的共同需要。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哺乳、抚养、教育,绝大多数女人尽到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怎么能说这样的母亲是在为别人生儿育女呢?谁能说她们不是在养育自己的孩子?

村里还有一句俗话就是“八十婆婆没有家”,意思是说那些失去老伴的妇女,若不受儿子和媳妇待见,就没有去处。按照许多农村地区的传统,女孩子在娘家没有继承权,出嫁之后娘家的财产就和她无关了。如果父母健在,还能收留她一阵子。在她自己年事已高时,娘家当政的早已是弟兄甚至是侄儿了,哪儿还容得下她?娘家是肯定回不去了。问题是她为之奋斗了一辈子的“家”,怎么就没有她的立足之地呢?如前面所说,生儿育女被作为工具,而不被看作主体;一辈子操劳,种地、养猪、喂鸡的收入被忽略不计了;做了一辈子家务无人给计薪酬,算一算她在家里简直没有什么贡献,现在还得养活她,越想越容纳不下。男人则一般不会有此遭遇,即便丧偶,子女也认为这就是他的家,觉得他曾经是家里的顶梁柱,不敢对他有太过分的不敬。按照继承法,丈夫去世后一半家产归妻子所有,剩下的一半里还有她的份,可这些她们哪里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要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法律是她们能掌握了的吗?可怜那些娘家回不去、家里容不下的“没有家”的婆婆,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都难以保障,这种情况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并不少见。

 
 
 

(未完待续)






杭州阿立 (2016-12-17 12:35:05)

上梁不正下梁歪?

看看央视,以及各种传媒、所谓的老师、精英们的咚咚。

还不如看阿立的酱油呢,有时俺想Cool

梅子 (2016-12-17 13:50:44)

把这篇贴完,情绪再次渲泄出去,就跟阿立打酱油去!Cool

春阳 (2016-12-20 03:12:58)

现在的社会还是男权社会, 所以男尊女卑在很多人心里是天经地义的。 

梅子 (2016-12-20 04:02:35)

可怕的正是这种天经地义的观念。Cry

天地一弘 (2016-12-21 09:44:04)

这真是中国根深蒂固的思想,从我们自己做起。

梅子 (2016-12-21 21:45:46)

同意!从我们自己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