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个殉国者01比南京路上的还多一个

 

1925915日 上海法租界

 

上午九时刚过,仲秋的阳光透过梧桐的绿荫,将一条霞飞路映照得斑斑驳驳。路上依旧是一派车水马龙的景象。对于路两旁高档住宅区的住户而言,如今不过是刚刚出门,预备上班的时点。在蠕动的车流中,一个黑影灵活而迅捷地穿梭着,一阵左右腾挪,转眼间就连超了四五辆车。

 

那是一部新式的黑色哈雷单边三轮摩托,前轮挡板上赫然竖起了巡捕房的警用照会,难怪开得如此随心所欲,视交通法规如无物。车上有两个人。骑手是个戴头盔穿白衬衣的男子,面容冷静而又年轻,大约廿岁出头。旁边的主座上是一个高个头男子,相形之下,此人颇有些老成:衬衫外边披了一件褐色长风衣,仿佛总在冷笑的嘴唇周围蓄了一圈浓密的短髭,正好突显出上边那只老气横秋的鹰钩鼻子。但如若再往上看一些,便会立马让你改变观感:此人的双眼清晰明彻,锐利的眼角和饱满的天庭上几乎见不到皱纹,反包的发式是天然的乌黑色。原来,这家伙只是喜欢装老相,他其实并不老,只是略长于那个摩托骑手,至多也不过廿五岁。

 

这个老生扮相的青年颇有些来头,他姓钟名少德,乃是法租界巡捕房侦探处强盗班(重案组)的一位新晋探长。一旁的骑手自然是他的助手,探员小赵。今日出马,横行街头,全然是为了公干,确切地讲,是为了一封信,一封要命的信,一点也不夸张,这封信确实夺去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葬送了一个青年的大好前程。信是前天晚上写的,刊载在今早的《申报》上,全文如下:

 

五卅惨案,神人同愤。然至今已过三月有余,政府交涉不力,英日毫无悔意,凶手不惩,冤屈难伸。悲甚,恨甚,绝望更甚。身为一介学子,本人才力有限,思量再三,今日唯有一死,步刘光权诸君之后尘,捐躯以作最大之抗议!愿我死后,振华及各校同学能坚定斗争之决心,继续领导民众,持之以恒,切莫再作五分钟之热度。更愿父兄能及时醒悟,改过自新,断绝与内外棉、见附丝业等日商之原料交易,生产纯正国货,支持爱国学生与民众,做名副其实之爱国商人,如此志安于九泉之下亦可含笑。

四万万同胞团结一心,救中华,雪国耻,是为至祷!

 

振华大学 唐志安 绝笔

民国十四年九月十三日

 

在写完这封信的次日,唐志安也就是写信人被发现死在了法租界密采里酒店的314号客房。

 

据酒店方面提供的信息,此人是13日晚9点用真名开的房间,入住后便再也没见他出来过,房门口还挂了勿扰的牌子。直到第二天中午11点,查房的服务生才发现了他的尸体。巡捕接警后赶到,只见现场十分干净,毫无打斗痕迹,死者身着酒店睡衣,直挺挺地躺在双人床上。经初步尸检,死亡时间在14日上午8点至10点之间。尸体上并未发现任何新造成的内外暴力损伤,也没有机械窒息的征象。死者十指指甲发绀,肺部有明显水肿,胃部多有出血点,胃中发现大量巴比妥类药粉,基本可以断定:死因是药物中毒,即服用了过量的安眠药。巴比妥致死需要十来个钟头,因此估计服药时间应在13日晚上,也就是开房后不久。14日上午,大约在唐志安死透的同时,《申报》的编辑部就收到了他的遗书。遗书是从法租界的邮箱寄来的,投信时间应在13晚到14日凌晨之间,与署名人服安眠药的时间相当吻合。今天早上,《申报》全文刊出了这封遗书,还附上原件的照片。

 

触霉头,这记霉头触到家了。”从昨天接手案子伊始,钟少德探长就对这趟差事定下了调子。

 

也确实是触霉头,因为这种案子早就不是头一桩了。据钟探长不尽完全的统计,从六月份也就是五卅事件结束至今,从遗书中提到的那个刘光权算起,同类的自杀案在上海至少发生了十三桩,连同如今发生的这桩,已经足足死了十四个人,刚好超过了“南京路大屠杀”死者的总和。这些人年龄身份各异:有交不起学费的穷学生,有受同事排挤的小店员,还有因抵货运动而破产的背运商人。自杀法门也各具特色:跳黄浦江、上吊、吞鸦片、吞安眠药全都有。不过死后的反响倒是千篇一律:总会立马跳出来一帮人,登报公告天下,大事鼓吹,妙笔生花,将死者誉为为国捐躯的“烈士”,称他(还有少量的“她”)平日里“志行高洁”“忧国忧民”,此番是“以死抗议帝国主义暴行”,“用自己的牺牲激励同胞与帝国主义斗争到底”,死得壮烈,死得伟大,惊天地泣鬼神,堪为全体国人之楷模,吾辈须铭记烈士高义,继承烈士遗志,誓将五卅斗争进行到底云云,当然,接着还免不了追悼大会、公祭大会、动员大会,再搞若干通大小游行,顺便洗劫几家路边“不爱国”的中国商店。至于“与帝国主义的斗争”么,有人说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只是这种胜利很难从巡捕房的内部报告中看出来。反正近三个月来,英法两界的巡捕房从未接到过任何外国人被华人杀伤的报案,一起也没有……照此节奏,假以时日,“伟大的中国人民”会不会等不及“帝国主义列强”把他们“亡国灭种”,就全部自动去“壮烈殉国”了?茶余饭后,钟少德曾短暂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不过很快就将其抛到了爪哇国。原因很简单:他毕竟是在法租界当差,从法律上来讲,前十三起自杀案其实不管他什么事,它们不是发生在公共租界,便是发生在华界,没一起发生在法租界。凭良心讲,比起公共租界和华界来,这三个月来法租界真可算是相当地太平,没有大马路血案,没有新世界枪击,没有人群踩踏,没有挤落水溺亡,只有零零星星几起规模不大的游行和罢工,外加商人们象征性地罢了两天市。无论外头“运动”得如何厉害,法租界总能保持一如既往的“文明”和“理性”,最令人骄傲的是——没有任何一个市民死于骚乱。谁知事到如今,眼看暴动已渐渐平息,却不意突然间破了题,爆出了这么一记迟到头彩。唉,晚节不保,真触霉头!

 

非但是触霉头,这记霉头还一路触到了西伯利亚。须知这次自杀的可不是什么穷大学生,而是一个如假包换的阔少爷,人家平日里住的是花园公馆,老头子是在法租界开工厂的资本家。这样一个小开为什么要自寻短见?“国家”“民族”关他什么事?小青年血气旺,喜欢赶时髦,轧一轧闹猛也就罢了,又何必动真格的?莫非他真活腻了么?还是讲,其实是中了某种“邪”?

 

钟少德尽管并不迷信,但他确确实实在死者身上看到了一股神秘的自我毁灭意志。昨天在法医间里,当他和同事朱法医剥下唐志安衣物的时候,他们全都怔住了。眼前这具新鲜的遗体真是邪异到了极点,从警数年,钟少德从未见过这等不祥的尸体。尸体从头到脚几乎布满了伤痕,至少有六十余处,从头顶的锐器伤到两臂密密麻麻的割伤,还有两腿上的好几处烫伤与擦伤。这些还不算,最深的一处伤位于死者的外生殖器,据朱法医鉴定,此人很可能已因此丧失了性能力。除深浅不一之外,数十处伤痕的新旧程度也很不一致。最新的是左小臂上的两处割伤,就在一周前造成。其次是右侧脑上的一处锐器伤和右膝膝盖上的一处大面积擦伤,已有两到三月。性器伤残大约发生于三、四年前。另有廿几处伤痕已老得辨不清年龄,只能判定为青春期发育前就已经存在的陈年伤。震惊之余,钟少德不由怒上心头。虽不敢说全部,但从手法上已足以初步推定:大部分的伤痕并非他人为之,而是死者本人亲手造成的,实为自残所致。这是何其乖戾?何等残忍?彻头彻尾的变态!“册那妈!”刚一验完尸,钟少德便扯下口罩骂道。

 

不过身为探长,格发过之后,案子还是要查的。首先要确定的是:这个叫唐志安的小赤佬是不是真的自杀。虽然他确系服安眠药致死无疑,但也难保他吃药的时候,旁边没人拿枪指着他。不过平心而论,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一个自残成瘾,有着十年以上自残史的自残狂,他真想自杀难道还不是易如反掌么?

 

疑点与其说是动机,倒不如说是手法。唐志安对自己如此残暴不仁,自伤尚且频繁动刀子,而最后自杀时反倒是选择了吞安眠药这样温和无比的手段,这难道不反常么?按照他一贯的风格,虽未必能指望他效法邻邦武士去开膛破肚,但至少也该象征性地抹个脖子割个脉吧?

 

另外,据朱法医估算,13日晚上唐志安至少吞了满满一大瓶的安眠药,这就引出了另一个疑点——客房里居然找不到安眠药瓶,也不见其他从外带入的容器,甚至连药纸都不见一张。怪哉,这小赤佬是怎么把那么多安眠药带进酒店的?总不会是装在口袋里?这未免不合常理。

 

莫非,唐志安自杀时有一个旁观者,此人在他服完药后带走了药瓶?还是讲,其实是此人暴力逼迫他服的药?可惜九、十点钟正是开房高峰时段,酒店往来人员太多太杂,几个服务生都未能注意到有无可疑人物进出314号房。不过细勘现场之后,钟少德在死者的床上觅得了一根长发,发质上佳,乌黑柔韧,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女儿香。密采里是法租界的老牌高档酒店,客房服务水准一向很高,女服务生打扫时清一色束发戴头巾,把长发落在客人床上的概率微乎其微。照此看来,13日晚上,314号客房中也许不止唐志安一人,可能还有一位女客。这个神秘女子到底是哪一路神道?她在这起人命案中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旁观者?协助者?或者,索性是一位女煞星?仅凭这一根青丝,实在无法遽下定论,徒惹人遐想联翩。

 

好在钟探长的遐想并未持续太久,今晨《申报》上的遗书无疑是一条实实在在的新线索。如果他的怀疑没错,唐志安果真死于他杀,那么凶手势必会在这封所谓的遗书上露出破绽。巡捕房已派人前往《申报》社索取遗书原件。当务之急是进行笔迹比对。要得到唐志安的真迹,最好的方法莫过上门问他家里人要。因此,现如今钟少德正风尘仆仆赶往唐家。

 

一通胡天胡帝的飞驰后,914分,哈雷摩托总算是驶出了触霉头的霞飞路。刚一转入忆定盘路,眼前便豁然开朗了起来,在一片坦途的尽头,正是唐家的花园公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