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被保护”——7

                   

                         遭遇“被保护”

 

                            7.

  

       注销了银行账户,退回了那笔生活费,赵莹以为没事了。

       没想到,事情才刚刚开始。

        雪花似的账单一张一张飞来。都是寄给宋立的,都是催促他支付那两星期费用的,其中甚至包括杰妮弗带赵莹办手续时,记下的那些汽车里程数支出。很显然,律师撇开宋立,从中做了一番“法律调查”,确认了宋立的经济收入。现在,不管愿意不愿意,他们都必须支付这些费用。

        看着那一叠账单,赵莹非常气恼。

        其它账单,她还能认可。但那张与律师甘达女士见面30分钟、须支付300欧元的账单,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甘达女士明明非常清楚地跟她说过“不用付一分钱律师费”,而她也是在确认“不用付费”后签的字,现在,怎么又反过来让她付钱?

         她给“妇女之家”打电话,想找杰妮弗询问此事。奇怪的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接连几天都是如此。难道外界的电话,杰妮弗一概不接吗?

         赵莹决定,亲自去一趟“妇女之家”,当面跟杰妮弗搞清这事。

        花了大半天时间坐车、转车,好不容易到了“妇女之家”。

         杰妮弗见了赵莹,没有一丝的热情。显然,她对赵莹这么离开“妇女之家”,心存不满。

         赵莹拿出那张账单,放在杰妮弗面前:“你和甘达女士都明白无误地跟我说过,‘不用付一分钱律师费’。这张账单究竟是怎么回事?”

        杰妮弗看都不看一眼账单,解释说:“‘不用付一分钱律师费’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还住在‘妇女之家’,‘被保护’还仍然成立。你在事情还没有完结的情况下,擅自离开这里,等于主动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这是你自己的错,责任当然应该由你自己来付。”

        赵莹态度温和、绵里藏针地说:“那么你呢?我想,有两点责任你也必须承担:第一,你只跟我说,‘这里一切对女性们免费’,却没说,我在这里的所有费用,都将由我丈夫来支付;第二,请律师之前,你没有征求我本人的同意,让我签字认可时,也没有说明‘不用付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一直呆在这里。你知道,我是外国人,不清楚德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和规定,你有责任事先向我彻底讲清楚——这也是你的工作。可是,你只说事情的一半,而把另一半掩藏起来。在我看来,这跟撒谎没什么区别。”

         杰妮弗听到这里,脸一下涨得通红:“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按照这里的工作程序来进行的,多少年来都这样。我完全没必要对你撒什么谎!”

        “反正,这张账单我不会付!”赵莹仍然态度温和,“甘达女士不是我请来的,而我在甘达女士表格上签字的经过你也很清楚。如果你一定要坚持让我来支付,那么,我也会请律师来,大家对簿公堂!”

        杰妮弗女士听了,半天没说话。最后,她说:“这样吧!我跟甘达女士再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还有其它方法,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赵莹的据理力争还是管用。没多久,甘达女士寄来一封信,通知她,那笔律师费,她不用付了。

    

      赵莹妈妈的回信到了。她果然如料想的那样,为女儿的回国工作安排积极四处活动。信中说,宋立拿到了德国研究生毕业文凭,工作安排没有问题。莹儿虽然没有国外文凭,但回到原单位还是可以的,毕竟出国前她就是单位业务骨干。

      现在,赵莹面临的问题是,该如何说服宋立一道回去?

     无论 回国还是不回国,有一点,赵莹是很清楚的:她绝不会再去经历一次“被保护”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