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灵豆丁妹-婷女(三)

         如果命運可以讓我重新選擇的話,我還是百分百

的樂意成為「大師哥」的媽,「精靈妺」的娘。我相

信,每個孩子和父母之間,因著前世極深的宿緣,是有

著無法違拒的引力。


   那時,他們的爸爸經常去外埠工作,我獨自一人一手

帶大兩孩子,身兼「保姆」、「家庭教師」、「私人健

醫生」、「私家廚娘」,其間付出了全部的身心、時

間、所有的愛,舍棄了一切自己的生活,包括興趣、愛

好、追求、職業,其間的「酸甜苦辣」,回想起來,百

般滋味湧上心頭。然而,今天的我,無怨無悔。孩子們

的每一個細小的舉動,每一個燦爛的笑容,每一個俏皮

的表情,每一丁點微小的進步,每一句窩心的話語,帶

給我多大的滿足和快樂!往事點滴,歷歷在目,回想起

來,胸間仍潮水般漲滿了歡樂!


 

        每晚臨睡前,我總愛摟著「豆丁妹」,钻在被窩

里,打開了從上海背回來的「格林童話」故事,繪聲繪

色的說起來:「從前,有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她總

是似懂非懂卻聽得津津有味。為了訓練她的記憶力和語

言表達能力,每每講完故事,我總不忘說:「婷婷,媽

媽也想聽故事呀,你把這故事講給媽媽聽好嗎?」她便

用那稚嫩的、一字半句語音未全的奶音,東一句西一句

的講了起來,常常是剛開頭沒幾句,卻己進入了夢鄉⋯

也許是「訓練有素」吧,一些超出她年齡的詞彙,會突

然從她的小嘴里嘣出來,令我和「小帥哥」常常驚訝不

己:哎呀,妹妹怎麼懂說這詞兒呀?!


 

         等到「豆丁妺」二歲的時候,「小帥哥」開始升

小學了,二個小「歡喜冤家」間的「戰爭」也時有爆發

了,哥哥的書呀、筆呀、橡皮擦呀,常成了她小眼里新

鮮好奇的爭奪目標。無奈之下,我把她也早早地送去了

小區內的「寶寶幼兒園」。(一般香港孩子三歲才入

的)這一去上學不打緊,卻成了媽媽我煩惱的開始。她

那還握不緊筆的小手,總愛在紙上亂塗鴉,不可抑制的

「創作熱情」,常常是從紙上轉移到了牆紙,我只好一

次又一次的糾正她的習慣。記得有一次,她去了她最要

好的小玩伴家留宿,第二天去接她回來,那小女孩媽郁

著臉:你們家小婷婷用圓珠筆把我家牆紙全畫花了」。

她的「杰作」令我難堪和歉意不己⋯


 

          等到學會寫字后,她的「創作熱情」更是「一發

而不可收拾」了。每每她和哥哥開戰,被我責怪后,一

本二三頁版的「小人書」就誕生了:充滿童趣的畫作,

畫上了媽媽、哥哥、她自己,再加上三人間有趣的「旁

白」⋯我一邊看,一邊笑得前抑后仰⋯


 

        我的可愛精靈「豆丁妹」!有時候我會傻想:老

不長大該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