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otic:“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合一——柏拉图的《会饮》

 

(《熊哲宏50部西方经典爱情小说心理学鉴赏丛书》第一卷(3),即将出版)

 

 

 

 

                       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

 

                            ——柏拉图

 

 

 

自从15世纪的哲学家和神学家菲奇诺(Marsilio Ficino)使用了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这一名词,它就成了一个人们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

 

也许是由于历史上文学家们的大肆宣染,通常所说的“柏拉图式的爱情”,就是指“纯粹的精神之爱”——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纯浪漫情怀。但我必须指出,这不是柏拉图本人的意思,更不是他在《会饮》(Plato’s “Symposium”这一专论“爱欲”Erotic)的对话中要表达的主题。也就是说,要真正弄清什么是柏拉图式的爱情,我们必须返璞归真、追本溯源——回到《会饮》的文本中去。

 

现何况,《会饮》是西方性心理学的理论源头,是西方性心理学史上第一个经典的文本。特别是其中所确立的性观念(idea of sex),例如什么是性(性欲、性爱、性行为)、性欲的起源与功能(“另一半”的隐喻)、性欲与爱欲的关系(“爱欲”高于“快感”)、异性恋和同性恋的起源、“男童恋”的意义(“凭灵魂生育”)、性与爱情、婚姻的可分离性等等,为我们今天建构科学的性心理学体系,提供了基本的概念框架。

 

 

 

 “柏拉图式的爱情”一词之由来

 

 

 

菲奇诺(Marsilio Ficino 1433—1499)是15世纪意大利的神学家和哲学家,一生致力于对柏拉图著作和柏拉图学派著作的翻译和解释,并促成了“佛罗伦萨柏拉图主义的文艺复兴”。他最先对柏拉图的《会饮》作了系统的解读,写有专著《柏拉图〈会饮〉的评论》( Commentaire sur le Banquet de Platon)。他在这本书中正式使用了“精神的或柏拉图式的爱情(Spiritual or Platonic Love)”这一术语。

 

菲奇诺在书中阐明,柏拉图的思想是最崇高的“精神显现”之一(他的“理念”学说正是这种精神显现),只有基督教的真理能超过它。更为重要的是,柏拉图和基督教关于“爱”的概念可以并行不悖:人类的“爱”(和“友谊”)的最高形式,就是最后以人对上帝的爱为基础的神交。一般认为,从16世纪起,这种“精神的柏拉图式的”关于爱的理论,就在诗歌和文学中占统治地位。

 

那么,菲奇诺所谓“精神的或柏拉图式的爱情”是指什么呢?根据他对《会饮》的解读,爱或爱情只是柏拉图“理念”(世界)中的东西;而世俗凡界中的人的爱情只是一种“疾病”或“传染病”。

 

在菲奇诺那本评论性的书中,专门写了“如何摆脱爱”这一章。他将爱这种激情与疾病或传染病相提并论:人间的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病”,恋人们实际上就是患上了这种疯病的人。他甚至这样描绘热恋中的人的心理状态:“他们先是肝火攻心,痛苦不堪,继而被黑色胆汁灼伤,火烧火燎;他们被烈火狂焰吞没,可以说已是双目失明,不知扑向何方……人们正是由于这种疯狂而使自己降低到野兽之列。”

 

这样一来,人的欲望、爱情就是一种必须加以摆脱的疾病。对于那些爱欲之火旺盛的人,该怎么样才能找到解药呢?他告诫说,“应该节制自己的日常行为,特别是注意不要与所爱的人眼光相遇,对目而视。如果在爱人的心灵或身体里有着某种淫欲的东西,那就应该小心翼翼地把他的心引向别的地方。心灵应该由丰富多彩而严肃的事情来占据。”

 

于是,菲奇诺为世人提供了一种爱情病理学。这种病理学的治疗原则是:“以预防为主”。要节制,要回避,要转移注意力。其具体的方法有,通过喝一些淡酒或适当的醉酒,从而消除、去掉和更换体内陈旧的“体液”(因为爱情的降临便是体液发炎了);通过出汗(要全身冒汗)来净化体液,使有毒的粒子流出来(因为爱的紊乱是有毒粒子的狂舞造成的),从而摆脱损害肌肉和理性的毒素;此外,使心脏肌保持青春活力、使大脑保持良好状态的各种仙丹妙药,都能有效地治愈爱欲疯病。

 

问题是,菲奇诺为什么可以如此贬损世间的爱情呢?原来,他的理论根据就是柏拉图的“理念”学说。按照这一学说,爱情不过就是一种“理念”。这一学说过于复杂而堂奥,只有等我们弄清了《会饮》中的具体内容之后,才有可能理解它。

 

 

 

“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

 

 

 

首先要指出,《会饮》中把爱欲分为“身体爱欲”和“灵魂爱欲”。身体爱欲当然就是指“性”。不过,按柏拉图的研究专家布鲁姆在《爱的阶梯》中对《会饮》的义疏:“希腊词汇中没有‘性’(sex)的概念,这个19世纪晚期的发明是对科学的徒劳而懦弱的模仿。关于身体吸引的言辞总是要么和‘爱若斯’神(Eros)有关,要么和阿佛洛狄忒女神(Aphrodite)有关。”(《柏拉图的〈会饮〉》,刘小枫译,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柏拉图借泡赛尼阿斯之口这样说道:“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

 

阿佛洛狄忒是掌管性爱的女神(就其神性的职务来讲,就是“做爱”),一般被视为女人的性欲、性感之象征;而且,阿佛洛狄忒作为性爱,似乎仅仅是指男女两性之间的。(顺便说一下。“爱若斯”作为性爱既可以是异性之间的,也可以是同性之间的。)根据苏格拉底所转述的一种关于爱若斯的说法,爱若斯是在阿佛洛狄忒的生日那天投的胎。从前,阿佛洛狄忒生下来的时候,神们摆筵喜庆,当时波若斯(系“丰盈”之意)也在场。他们正在吃饭的时候,珀尼阿(系“贫乏”之意)前来行乞——凡是有热闹节庆时她总会来,站在门口不走。那天,波若斯多饮了几杯琼浆(当时还没有酒呢),走到宙斯的花园,醉熏熏的,头重脚轻,便倒下睡着了。珀尼阿见此情景,想到了自己的欠缺,便突生一念:何不与波若斯生他一子呢?于是,她睡到他身边,便怀上了爱若斯。这也就是为什么,爱若斯也是阿佛洛狄忒的“帮手和仆从”,因为他是在阿佛洛狄忒的生日那天投的胎,而且,他生性爱美,因为阿佛洛狄忒长得顶美。

 

这样一来,根据泡赛尼阿斯的说法,如果阿佛洛狄忒只有一个,那么爱若斯也就只有一个;如果有两个阿佛洛狄忒,那么爱若斯也肯定有两个。阿佛洛狄忒作为女神怎么会不是两个呢?一个肯定会年长些,她没有母亲,是天的女儿,所以我们称她为“属天的”;另一个较年轻,是宙斯和狄俄涅的女儿,我们把她叫做“属民的”。那么与此相应,就有“属天的爱若斯”和“属民的爱若斯”,岂不是顺理成章?

 

一旦我们弄清了“阿佛洛狄忒”和“爱若斯”这两个神的性质和起源后,就可以理解所谓“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了。若是简单地理解这句话,其意思是:“没有性,就没有爱欲。”或者说,并非没有情就不会有性的欲望。

 

例如,“属民的爱若斯”(或爱欲),就是一般人所沉湎的那种爱神。这一类人在爱的时候,不是爱女人就是爱男孩,而且——作为一种典型特征——更多爱的是他们的身体(而非灵魂);这一类人的爱随机而生,只看重或只管去爱一回,不管这爱一回是好还是不好,爱得美还是不美。“所谓坏人,就是前面所说的属民的有情人,爱身体而非爱灵魂的那种人;他对所爱不专一,自己就不会是个专一的有情人。一旦他所爱的人身体如花凋谢,他马上‘高飞远走’”。用进化心理学的话说,这类“属民的有情人”(沉湎于“属民的爱若斯”的那类人),采用的是“短期择偶”的策略,如婚外恋、性伴侣、一夜情或偶尔偷腥等。

 

这是典型的“身体爱欲”!身体爱欲必然会导致“身生子女”,或叫“身体方面的生育欲”。那些身体方面生育欲旺盛的人,都喜欢接近女人,他们就是以这种方式来爱,通过“生育子女”使自己永活,为自己带来永世的福气。在这个意义上,“爱欲就是欲求不死”。甚至动物也这样沉溺于爱欲。在欲求生育的时候,所有动物都变得非常强悍,像害了爱欲病,先是急切地要交媾,然后是哺育自己生下来的。这样,动物的爱欲和人的爱欲没有什么不同。正是靠生育,生命才会绵延,“会

 

 

            费尔巴赫的“会饮图”

 

 

 

死的”(自然或天性)才会成为“不死的”。

 

当然,也有宁愿不结婚的人,即“男童恋”。这是由原来的“全男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他们寻求的都是男的。还是少男的时候,他们就亲近男人——因为他们是由全男人切开的一半,喜欢和男的交缠在一起。在少男和小伙子当中,这种男人最优秀,因为他们最具男人气概。“一旦到了壮年,他们就成了男童恋,因为他们天性上对娶妻生子没有兴趣。要不是迫于法律,他们宁愿不结婚,而与同类男人相守。”这里不仅说明同性恋者没有把婚姻当回事(不过是迫于义务和责任),而且隐含地道出了婚姻不过是一种契约制度。

 

 

 

“柏拉图式的爱情”的四个涵义(或要旨)

 

 

 

既然“没有阿佛洛狄忒,就没有爱若斯”(或者“没有性,就没有爱欲。”),那么根据我的解读,柏拉图式的爱情也许蕴涵这样一个核心命题: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但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也就是说,前者的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所谓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就是说爱情本身就内在地包含着性,或者说性是爱情本身的应有之“意”;当爱情降临之即便是性活动发生之时——性活动是爱情的必然伴随物。

 

这样一来,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并不是通常所说“纯粹的精神之爱”,而是像柏拉图所说的“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统一,或“身心合一者”:“由于要生育,他当然钟情美的而非丑的身体;要是遇到一个美好、高贵、天资优异的灵魂,他就会神魂颠倒地爱慕这样一个身心合一者。”就拿苏格拉底本人来说,尽管他最富于关于“爱欲”的知识,但他仍然有身体,无论他灵魂的爱欲多么强大,都无法消除身体及其欲望。他仍然会体验到身体强烈的性吸引。他会饮酒,也会有肉体之欢。他不是一个以肉体禁欲来夸耀自己的圣徒。爱慕苏格拉底的学生阿尔喀比亚德曾略带嫉妒地说:“苏格拉底对长得漂亮的人何等色迷迷的,总缠着他们献殷勤,被美色搞得不知所以”。但对苏格拉底来说,他的智慧在于把握好了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之间必要的平衡:身体的爱欲总是倾向于把“精神渴求”吸纳进来,而灵魂的爱欲又从身体的爱欲中获得能量。

 

当然,“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强调爱情高于性(“爱欲”高于“快感”),这是没有疑义的。《会饮》中有一经典的表述:“明智意味着掌管好快感和情欲,而最强烈的快感莫过于爱欲。既然快感比不上爱欲强烈,当然就得受爱欲支配,爱欲是快感的主人;既然爱神统治快感和情欲,爱神肯定就是特别明智的。”这里至少有三点值得玩味的要义:一是理性(“明智”)支配情感(“爱欲”);二是性的快感比不上爱情的强烈(或爱情的幸福感是性快感无法比拟的);三是爱情总是要主导“性”的(“爱欲是快感的主人”)。

 

如果说“爱情本身就意味着性”表明的是性与爱情相统一的话,那么“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爱情”,则道出了二者的可分离性。例如,性对象的选择是可与爱情分离的。《会饮》极其隐晦地表达了这一点。在“苏格拉底忆述第俄提玛的教诲”中,绝妙地描述了人们从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到“美本身”(美的“理念”)这整个的“爱欲奥秘”——“最终的、最高妙的奥秘”:人从小就得开始向往美的身体。他首先当然是爱慕“一个”美的身体(受到这个身体的性吸引)。然而,即使这个美的身体再令人赞叹不已(美轮美奂),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他真的爱美,他就必然会被其他不同的美的身体所吸引。“他就得领悟到,美在这一身体或那一身体中其实是相同的,也就是说,他该追寻形相上的美,若还不明白所有身体中的美其实都是同一个美,那就太傻了。”既然一个人必定至少要爱两个身体,那就似乎没有理由不去多爱几个。“一旦明白这个道理,他就会成为爱所有美的身体的有情人,不再把强烈的热情专注于单单一个美的身体,因为,对这有情人来说,一个美的身体实在渺小、微不足道。”

 

于是,人们“游于爱欲的正确方式”是:先从那些“美的东西”(比如一张面孔、一双手或身体上某个地方的美)开始,为了“美本身”(美的理念),顺着这些美的东西逐渐上升,好像爬梯子,一阶一阶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上升到所有美的身体,…… 直至达到“瞥见美本身”的境地。要是一个人瞥见美本身的样子,那晶莹剔透、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不是人的血肉、色泽或其他“会死的”傻玩意一类的美,而是那神圣的纯然清一的美。只有达到美本身并与之融为一体,人的生命才值得,才是值得过的生活。

 

这样一来,柏拉图式的爱情,又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理想。但这种理想的实现不可避免地使人的爱情陷入一个悖论:爱的忠贞和背叛都变得既可能又合理。一方面,人的一生中总是会被许多美的身体所吸引和诱惑,从而导致背叛;另一方面,只与一个伴侣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也有某些美妙和值得赞赏之处。我们如果再分析一下柏拉图关于“欲求自己另一半”的隐喻,这一点就更加清楚了。

 

柏拉图借阿里斯托芬之口,表达了关于爱情起源的这样一个隐喻:“凡欲求自己另一半的就是在恋爱”:“同所爱的人熔为一体、两人变成一个,早就求之不得。个中原因就在于,我们先前的自然本性如此,我们本来是完整的。渴望和追求那完整,就是所谓爱欲。”我们自己的“另一半”怎么会失去呢?这就涉及到最初我们“人的自然”是何等状态。我们人的自然从前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太古之初的时候,人的性别有三种,除了“男人”(原本是太阳的后裔)和“女人”(大地的后裔),还有个第三性——“既男又女的人”,也就是男女两性的合体(月亮的后裔)。这三种人的样子整个儿是圆的,呈球形。

 

这三种人都不安分。特别是既男又女的人,其体力和精力都非常强壮,因此常有非分之想——竟要与神们比高低,甚至想冲到天上去和神们打一仗。于是,宙斯和其他神们在一起商讨应对的办法。既不能干脆把人都杀光,又不能让人们这样无法无天。后来宙斯说,“我想出了个法子,既能让人继续活着,又让他们不会再捣乱,这就是让人虚弱。现在我就把人们个个切成两半。”宙斯说到做到,把人切成了两半。

 

这样一来,人的原本的自然就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这样切成两半之后,每一半都急切地欲求“自己的另一半”,紧紧抱住不放,相互交缠,恨不得合到一起。由于不愿分离,饭也不吃,事也不做,结果就死掉了。要是这一半死了,另一半还活着,那活着的一半就再寻找另一半。而寻求的结果就是,出现了具有“爱欲”的四种类型的人:第一种是“追女人的男人”:凡是由双性别的人——既男又女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男人就是这种。他们只对女人感兴趣,而且搞外遇的大多就属于这种男人。第二种是“追男人的女人”:这是由双性别的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这种女人热衷于追男人,还喜欢搞外遇。第三种是“女同性恋”:这是由原来的全女人切开的一半而成的女人。她们对男人没有多大的兴趣,只眷恋女人。女同性恋者就是来自这类女人。第四种是前面说过的“男童恋”。

 

这个“另一半”隐喻对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三点。一是性取向的多样性(异性恋、同性恋均出于自然)。二是婚外恋(外遇)的心理原因: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源起于双性别的人。尽管他们迫于法律结了婚,但仍然非常在意异性恋关系,发现自己很难对虚假的另一半保持忠贞,并希望继续寻找真正的另一半。三是忠贞与背叛的悖论:自己“真正的”另一半,实际上是找不到的。因为人被切分之后,另一半有的死了,有的还活着;而那些还活着的另一半有可能与别的混杂了,直到最终并不存在真正的另一半。结果人们只能永远徒劳地寻找。于是,忠贞与背叛都是合理的。那些信守忠贞的人通过模仿身体的拥抱,回复了人某些原初的完整性,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原来那个整体的两部分;而那些不断更换、尝试新伴侣的人似乎不再有找到另一半的幻想,但他们正在寻找的却是他们无法找到的东西。

 

 

 

 

《会饮》中隐秘幽深的思想还道出了爱情与婚姻的可分离性。首先,柏拉图从没有将婚姻、家庭与“爱欲”联系起来。尽管对希腊思想家而言,家庭和私有财产都是必需的,但前者并不比后者更神圣,以至《理想国》试图把两者都取消。对柏拉图来说,家庭能以“城邦”的名义被取消。退一步来说,家庭仅仅是“不完美的自然”,因为它也许比人类生活中的任何东西都更需要神话、习俗和禁忌等来维系它的存在和完整,而正是这些东西妨碍了人的自由发展,尤其是智力的发展。家庭生活甚至会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扭曲,比如父母往往把孩子的性取向引导为娶妻生子上。其次,《会饮》中爱欲的纽带是多样化的,同性恋、外遇都是合理的。它似乎并不关心婚姻的忠诚,倒是更关注对多样化“美的东西”的欲求:“欲求所欲求的,就是欲求所欠缺的,或者说,不欠缺就不会欲求”。“谁不觉得自己欠缺什么,谁就不会欲求自己根本就不觉得欠缺的东西。”这是对婚外恋的心理需求的最好诠释。

 

更为奇妙的是,《会饮》中“凭灵魂生育”的思想,将一劳永逸地把爱情与婚姻分开。对于那些“灵魂方面生育欲旺盛的人”来说,他们“生育上的强烈欲望在灵魂而非身体,凭灵魂来生育和传宗接代。什么叫凭灵魂生育?就是凭睿哲和其他美德;所有诗人和各种所谓搞发明的手艺人,都属于这类生育者。”如老师爱学生(正像苏格拉底那样),就是典型的凭灵魂生育:“在这样一个人面前,他马上滔滔不绝大谈美德,大谈一个好人该是什么样、得追求什么——急切地要言传身教。依我看,这类人去触动这位美人、与他亲密相交,就是在让自己孕育已久的灵魂受孕、分娩。”这样的恩爱情分要比基于共同拥有“身生子女”的夫妻情分,更绸缪、也更深醇。

 

也许是作为“苏格拉底式反讽”(irony)的一个案例,苏格拉底本人的生活表明了婚姻是如何使爱情平庸的。他有妻子(珊提帕斯),有孩子,但几乎不注意他们,无论是同妻子还是与孩子在一起,他都不能得到完全的幸福。实际上,他宁愿和那些有魅力的年轻人在一起,特别是喜欢赤身裸体在体育馆接触年轻人,一边锻炼,一边交谈哲学或爱欲问题,尽管我们不清楚他是否与他们发生过性关系。不管怎么说,他和柏拉图(还有阿尔喀比亚德、阿里斯托得莫斯等)的情感纠葛,显然比他与妻子的关系更加重要。在《理想国》中,他甚至劝他的弟子波勒马库为了“善好”把自己的妻子让给朋友分享。苏格拉底对婚姻的态度和实践由此可见一斑。

 

性与婚姻的可分离性也隐约在《会饮》中。首先我们必须注意这次“会饮”的氛围:在参加会饮的七个人中有几个已经结婚成家,而且大部分涉及的是男人之间的情事。这是一场非常带有私密性质的交谈,一般在公开场合倒不适宜说这些东西。这次谈话有浓重的同性之爱倾向。这意味着什么呢?说明在这般氛围下,那掌管婚姻的“法律”(nomos)以及与之相关的什么身体(自然)生育和家庭等,在这里根本没有地位,甚至是全然没有;也没有什么传统或道德的束缚。这里只涉及纯粹的“爱欲”,可谓天马行空,独往独来。谈话者只是为了自己的言辞娱乐,并非为了城邦或家庭的利益或目的。

 

其次,《会饮》大谈爱欲与家庭的冲突,这决不是偶尔为之。柏拉图致力于探讨爱欲的“原因”。爱欲的核心是欲望和渴求,但欲望和渴求总是与家庭和法律相冲突的。“在别的城邦,关于情爱的法律一般都订得简洁明了,很容易明白,在我们这里和在斯巴达,这类法律却很复杂。”例如,对有情人百依百顺,有的法律规定是“好事”;但在“僭政治”下,爱少男,爱智识,爱体育,都属“不正派行为”。而把对有情人百依百顺看作“坏事”的法律,不过是表明了治者的贪婪和被治者的懦弱。而一旦法律和秩序代替了对美的爱欲,心灵的激情也随之消失。

 

此外,在色诺芬的《会饮》中,苏格拉底直截了当地道出了夫妻之间性生活的尴尬:“有一点,男女之间是有所不同的:做老婆的,无时无刻不希望和丈夫一道享受性爱的欢愉;另外的一方却要冷静得多,当他的伴侣醉心于阿佛洛狄忒的时候,他却可以不动声色地看着她。所以,我们不妨看一看,这就一点都不值得大惊小怪了,因为,他在心里是会对那样一种爱人深深鄙视和嘲讽”。(《色诺芬的〈会饮〉》,沈默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这里,“阿佛洛狄忒”作为女神,一般是女性的性欲之象征;当妻子要求享受性爱欢愉的时候,丈夫却在那里呆着无动于衷。

 

人们一般认为,《理想国》“摧毁了家庭”。而我觉得,贬低家庭与柏拉图宽容多样的性取向或性关系有内在联系。在柏拉图看来,为了城邦的延续,异性间的性爱关系是必要的,但在家庭和男女的性别角色之外,所有方向的性爱取向皆是可能的。《会饮》并没有根据某些更高的“道德原则”来谴责某种性取向,这比我们今天要宽容得多。

 

综上所述,可以将所谓“柏拉图式的爱情”的涵义或要旨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柏拉图式的爱情,不是所谓纯粹的精神恋爱——没有任何肉体接触的纯浪漫情怀,而是指“身体爱欲与灵魂爱欲”的统一,或“身心合一者”。

 

2、柏拉图式的爱情也强调爱情高于性(“爱欲”高于“快感”)。

 

3、柏拉图式的爱情也暗示着性与爱情(像“属民的爱若斯”)、爱情与婚姻(像“凭灵魂生育”;“身体方面的生育欲”) 、性与婚姻(像“男童恋”)的可分离性(或功能独立性)。

 

4、柏拉图式的爱情,又不过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美的理念”)的一种永无止境的“理想”。换句强势的语气(口吻)说,柏拉图式的爱情是指,爱情说到底是属于理想世界(“理念世界”)的东西,在现实(世俗)世界中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作为“理念”的爱情

 

 

 

我认为,以上第4个要旨可视为“柏拉图式的爱情”之精髓或实质。当然,对于一般读者来说,要理解这一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追溯这一名词与柏拉图本人的“理念”学说之关系,才能更好地把握它的内涵或意义。

 

柏拉图思想的核心是他的“理念”(Ideas)学说。这个词本身就特别有意思。我们知道,英文中的idea,不过就是“主意”、“念头”、“观念”的意思;但如果这个词中的i改为大写,并在词后加上一个s时,你就要即刻肃然起敬了!因为Ideas是专属于柏拉图的一个词,可不能随意简单的对待。尽管今天的中国人在媒体和言谈中随便使用“理念”这个词,如“我的理念”、“企业的理念”,甚至“我们单位的理念”等,但从学术的观点看,“理念”这个词可不能滥用!柏拉图的Ideas之所以翻译成“理念”,除了表达其“观念”、“概念”、“思想”的意思之外,更是突出了其中的“理性”之要义——“理”者,(柏拉图的)“灵魂”中的最高层次也!

 

由于菲奇诺将“精神的”与“柏拉图式的”两相并提,故而有人将“柏拉图式的爱情”说成“精神恋爱”,这从字面上是说得过去的。问题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恋爱呢?原来,菲奇诺所说的“精神”,正是指柏拉图的“理念”。“理念”不可能下一个简单的定义。就其性质来说,理念就是“精神”(或“灵魂”,Psyche)。但这种精神不是主观的精神,如张三、李四的精神,而是一种客观精神,一种宇宙精神。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理念是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原型”,而万事万物不过是这原型之摹本或复制。你不是看见了波斯猫或哈巴狗吗?那是因为先有作为原型的“猫”的理念和“狗”的理念。没有“猫”的理念(原型),就没有波斯猫;没有“狗”的理念(原型),就没有哈巴狗。以此推之,没有“人”的理念,就没有张三、李四(或者说,张三、李四的理念就是“人”)。很自然地,没有“爱情”的理念,当然也就没有福楼拜爱施莱辛格夫人,也没有王五动不动就坠入情网。

 

其次,理念是“超感官”、“超经验”的东西。也就是说,就算你穷尽你的全部感官(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你也感知、觉察不到理念。理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玄妙神秘的东西,是超出可见的具体形状之上的东西——“形而上”的东西;理念同时也是超经验的东西。即使一个人的经验再丰富,它也是有限的;而理念却是无限的。以一个人有限的经验去把握无限的理念,终究是徒劳的。作为理念的“爱情”,当然就是超出个体的感官和经验的东西。世人所希冀的所谓爱情的“真谛”,实际上是达不到的。“另一半”的隐喻正是表明了这一点。

 

菲奇诺关于“天使”之美的论证,就体现了理念的这种超感官、超经验的性质。他强调,天使没有肉体,没有肌肉,没有皮肤,也没有性行为。一句话,天使与“物质的污点或影响”毫无联系。这样,天使就是理念的一种形式。关于天使之美,他这样说:“它超越了形体的美,因为它不限于场所,不按物质的组合分割,也不会腐败。它也超越了灵魂的美,因为它是绝对永恒的,它不受时间的限制而移动。”总之,天使是反物质的,不受时间、空间、限定、构成或运动的束缚。

 

最后,理念是“永在”(“实在”)的东西。也就是说,只有理念才是“永远存在”(实实在在)的东西。它不生不灭、不增不减;自体自根、自存自在。如何理解理念的永在性(实在性)呢?这永在性通过“真实”、“永恒”、“完美”和“纯粹”体现出来。首先,只有理念才是“真实”的。我们凡人所生活其间的这个现实世界是不真实的,也即是虚假的、虚妄的、幻象的;既然现实世界是不真实的,我们世人的爱情当然也就是虚假的。只有理念世界的爱情才是“真实”的。

 

“永恒”也只能归于理念世界。现实世界从来就没有永恒的东西,万事万物生生灭灭、转瞬即逝,惟有理念世界始终如是(如一)、永远不变。在世人那里,再也没有什么比“永恒的爱情”更短暂的了!爱情话语总是处于变动之中,正好体现了“discursus”(话语)这个词的原初意义:“此处彼处,来来往往的行动”。像“我爱你”,“这一具体情境不是指爱情表白或海誓山盟,而是指爱的反复呼唤本身。”(罗兰·巴特语)爱情就像“魔鬼游轮”上的“侠客”:尽管每一份爱情都是独一无二的体验,尽管人们否认它会在异时异地重现,但他们不久就会意识到,他注定要迷失在茫茫征途——从一份爱到另一份爱,直至死亡。

 

“完美”的东西在哪里呢?当然在理念世界。个体的人总是不完美的,个体的爱情就更谈不上完美。你的情人再多,可其中的每一个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而无数“不完美”的情人之总和也构成不了“完美”的情人。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总是幻想着“相貌英俊,才气横溢,出类拔萃,人见人爱”的情人,结果却惨遭先后两个情人的抛弃,最后只好因爱情的破灭而自杀。说到底,完美的爱情只是理念。

 

理念世界是“纯粹”的。纯粹到何种程度?《会饮》中讲,爱的理念就是爱“美本身”。也就是说,爱的理念(爱本身)与美的理念(美本身)是一回事;而爱的理念的纯粹性在于:晶莹剔透,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纯然清一。在现实世界中,你到哪里去寻找这样“纯粹”的爱情呢?那种为爱而爱、无条件的爱(有人说,“有一种爱情叫纯爱”)、不图回报的爱,是可能的吗?杜拉斯说,“爱一个人就是对他有所欲望;欲望在哪里,爱就一直在哪里。”这能叫纯粹的爱情吗?

 

写到这里,柏拉图“理念”学说的大意就出来了;作为理念的“爱情”,或爱情就是一种理念,其基本涵义也彰显了。应该说,菲奇诺对柏拉图爱的理念的阐释是到位的,但他的“柏拉图式的爱情”似乎走向了一个极端。纵然柏拉图认为爱情只是“理念”(世界)中的东西,但他并没有像菲奇诺那样,把世俗凡界中的人的爱情当作一种“疾病”或“传染病”(因为这种说法完全否定了爱情对于个体还有什么意义)。

 

柏拉图强调,爱情是一个过程,是通过爱慕一个又一个美的身体而追求美本身的一种永无止境的理想。爱情是一个“逐渐上升”的过程:从一个身体、两个身体所有美的身体美的操持或培育美的种种学问美本身的学问美本身(美的理念)。“谁要是在爱欲方面被培育到这般境地,依序正确地瞥见各种各样美的事物,在爱欲的路途上终至抵达终点,他就会突然瞥见,自如的美本身何等神奇——哦,为了这美,他先前付出的所有艰辛都值了。”爱情是对生命的意义的追寻;正是在爱的过程中,“人的生命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