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教授的传道书05她的存在超乎我的想象

  她的存在超乎我的想象

 

 

想当林珑的监护人并不容易,除了林珑本人和她父亲之外,我还要征得第三方的同意。好在东洋人通情达理,批准了我的交易方案,继续向我提供免费的专车和保镖。不过吉田的耐心终究有限,也可能是得知了林坚的病情,他生怕夜长梦多,日久生变,总之,这老棺材只答应给我两个礼拜的时间:十四天内签不下监护协议,弄不到古董,那么我便只有去苏州河底喂鱼这一条路可走。

十四天,何其地短暂!只有区区半个月亮周期。要是时乖运蹇的话,我甚至都等不到少女一月中最虚弱、最需要呵护的那几天。你让我如何趁虚而入,向她充分展示我的温存、体贴、宽厚、大度等一众绅士品格?要晓得,这不是白相舞女,也不是搭女学生,而是要感化一位上流社会的美少女,让她心甘情愿、义无反顾地把人生前途全押在你身上。只给我不到半个月时间,老天,这真是太难了!

但已经没时间发牢骚了。与林坚达成协议的次日,我的见习监护人生涯就拉开了序幕。

刚一上场,我就吃了一记闭门羹。林珑根本不愿和我独处,甚至一句话都不愿和我讲。她父亲在场时,她还勉强能忍受我的存在。只要她父亲一离开,她立马就会千方百计地避开我,一头钻回她的小闺房,并让她忠心的贴身娘姨守住门口。不得不说,这让我相当地恼火。在所有的女性气质中,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老虫[1]式的小家败气[2],虽说这也不失为一种性感,但却是所有性感中最委琐且最无趣味的。

“四张兄,玉玉并不坚强,但你看得出,这孩子脾气很犟。讲老实话,别说是你了,许多时候就连我也拿她没办法。”林坚安慰了我两句,随后他又淡淡笑道:“别急,总会有机会的,相信我。”

知女莫若父,此言不虚。经过小半天无意义的等待后,转机出现了。

约莫午后两点,午睡时间刚过不久,林大小姐的闺门再度开启,走出了仪态万千的女主人:双马尾、紧身旗袍、勾人的双眸、邪魅的微笑,她从二楼拾级而下,玉手轻轻抚过扶手,连带着那只奢华的玉镯,其色宛如一泓碧水。

尽管不是初次见面,底楼客厅里的我还是怔了一下。

“甄伯伯——”林珑的第二人格来到我面前,轻启朱唇,露出两排贝齿,“方便的话,能带我出去散散心吗?”

我连忙将目光投向了一旁沙发上的林坚。

“你有意见吗?爸——爸——”面对自己的父亲,她的微笑肆无忌惮,充满了戏谑。

“没意见,林珑,”盯着她手上的玉镯,她父亲依旧笑得很淡定,“注意身体,记得别太晚回来。”

“伯石兄,这……”我一时有些无所适从,如此进展会不会太跳跃式了?

“林珑,能否麻烦你先回避一下,我想和你甄伯伯单独谈两句,放心,用不了多久。”林坚适时帮我解了围。

“嘁,好麻烦,大门口等你噢!”她对我莞尔一笑,径自走了出去。

待女儿稍稍走远,林坚对我道:

“我们长话短说。四张兄,我要你帮我照顾女儿,其实也包括照顾她的第二人格。玉玉本人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们只有慢慢来。我最不放心的其实还是这个第二人格,她很可能还会在玉玉身上待很长一段时间,一不当心得罪了她,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讲,在和玉玉培养感情的同时,我希望你也能跟她的第二人格多打交道,耐心地善待她,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满足她的要求。她对玉玉的影响非常大。这么做也是为了玉玉好,你能明白吗?”

“明白了,伯石兄请放心,我自当尽心竭力!”哼哼,既然人家爸爸都点头了,那我还客气什么?

我挥别林坚,一路赶了出去。一出别墅大门,只见“林珑第二”早已坐上了我专车的后座。我拉开车门,坐到了她身边。

“唉,你总算是出来了,”她抱着一双藕臂道,“听好了甄国维,我们约法三章先,第一,去哪里听我的,第二,怎么玩、玩多久也听我的,第三,在外头不准叫我林珑,我的名字叫丽尼,明白了吗?”

明白,当然明白,怎么敢不明白呢?我的小姑奶奶,全听你的便是了。

丽尼确实是一位极不寻常的美少女。她游乐的兴趣出奇地广泛。除了一般富家少女常去的舞厅、百货公司、美发厅、电影院之外,她还喜欢去博物馆、图书馆、古玩店。在努力吸收理论知识之余,她还奉行“实践出真知”的古训,赌场、长三堂子、棚户区甚至是难民营全都留下了她的足迹。一个礼拜折腾下来,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在陪一个大学社会学系的女生做社会调查。丽尼精力充沛,活力十足,她不仅活动范围大,活动时间也很可观。平均算下来,一天廿四小时,除八小时睡眠之外,剩下的时间大致是对半分,丽尼和玉玉各占八小时。这让我不禁自问:究竟谁才是林珑的第一人格?以我对精神病学的有限了解,我不太确定,在人格交替症的案例中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情况:第二人格最终压倒了第一人格,成为了新的主人格,甚至完全消灭了原来的主人格,成为了新的唯一人格。林珑有可能会被丽尼消灭吗?我无法断定。不过,倘若真的发生了这种事(当然,最好是发生在林坚死后),对我来讲,倒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丽尼她实在是太好了,除了性和性格上的种种显著优点之外,这位美少女还有某种善解人意的奇妙特质,我不是说她善于察言观色,而是指,丽尼她似乎拥有某种看透人心的异能,只要将手搭在你的身上,她仿佛就能窥见你的所思所想。就像那天在爱珂舞厅,她不可能事先知道我只会跳华尔兹和慢四步——我事后弄清楚了,林坚从来不上舞厅,更不可能和我一起上舞厅,这就是说,他根本不知道我的舞技高低,更不可能告诉她女儿。那么,丽尼究竟是怎么知道的?我只记得,当时她轻轻抚摸了我的大腿,让我有了一种浑身通电般的酥麻感,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心电感应”?不,不对,这太荒唐了。作为一个正派的科学主义者,我从不相信灵学之流的曲死把戏。不过,丽尼的事情又该作何解释?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苏州河水漫过我下半身的那天。

那是一个礼拜三的午后,天气宜人,阳光慵懒。也许是厌倦了四处游荡,丽尼提议去她家附近喝咖啡。她挑了四川路大马路口的一家咖啡馆,名叫马尔斯(Mars)。尽管路不远,我们还是动了车。小李将我们载到了咖啡馆门口,对潜在的危险性作了预估后,他同意一个人守在外面,让我们享受一段二人时光。

马尔斯咖啡馆是俄侨开的,一进门就能看见三三两两的白种男女。丽尼对这里很熟,和混血女侍者打了个招呼,让后者将我们带到了一间最幽深的雅座。我很奇怪丽尼为何挑了这个不靠窗的位子,这显然辜负了外面的好春光。

饮料很朴素,两杯黑咖啡,点心也很简单,两块栗子蛋糕。丽尼沉默不语,有些心不在焉地盯着自己的咖啡杯。也许是为了应景,她今天一身简练的洋装打扮,白衬衫搭配黑底青格子短裙、衬衫领口系了一条暗红色的丝带,当然,还有千年不变的湖绿色玉镯。这小女子也有娴静深沉的一面,只是不常在人前显露罢了。

正当我品味着她的容颜和栗子蛋糕,思考着接下来的话题时,她倒是先开了金口:

“甄国维,你觉得,这个世界怎么样?”

果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面对如此之大的问题,猝然间我也只能以直觉对答:

“还不错吧。”

“不错?”她抬起一双妙目,“怎么个不错法?”

“虽说这个世界并非十全十美,但你看,我们有好衣服穿,有好房子住,出门有汽车坐,闲的时候有得书读,有电影看,还可以荡荡马路,上上舞厅,吃吃咖啡,发发呆,甚至谈谈哲学问题,就像你我现在这样。你说说看,这难道不算是一个好世界么?”我笑道。

“是啊,还有你最喜欢的吊吊膀子,轧轧姘头,开开房间,养养小房子[3],哼哼,倒真是好得很呐!”她轻蔑地调笑道。

我心中一惊。我从未和她谈起过这些事迹,纵然小有名声在外,应该也不至于传得进她的耳朵。

“你讲得没错,甄国维,”丽尼的脸色稍稍正经了一些,“这个世界对我们确实很不错,可是,也仅仅是对我们这些人。在上海滩,像我们这样的人不过只占十分之一,剩下那些人呢?每天做十几个钟头的工人、排着队轧米[4]的贫民、路灯下的野鸡,还有满马路的乞丐难民。你觉得,在他们眼中,这也是一个好世界吗?更何况世界大得很,远远不止一个上海滩。”

“世界是很大,但我们所能立足的,真正为我们所需要的,不过只有那么一小块地方。”眼看小姑娘如此忧国忧民,我也决定认真一些,“我承认,丽尼,万事万物都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优越的生活建立在许多人的局促和痛苦之上。但是,这实在是一种经济学的客观规律。不管科学如何进步,地球上的资源终究是有限的,你多享受一点,我自然就要少享受一点。假使有一天,大多数人真的熬出了头,不用再活得那么痛苦了。丽尼,你真的觉得,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还能继续过像现在这样的好生活吗?”

低头思忖片刻,她答道:“不能。那只会是一种全体的贫穷,绝大部分人勉强不饿死而已。”

“那不就得了!所以讲,我们大可不必过分地忧虑,放宽心,安安心心享受现在的好生活就是了。”我道。

“是么?”丽尼笑得有些黯淡,“这样的生活真能够长久吗?就算她不能长久,你依旧能安安心心地享受她么?”

“其他人我不晓得,但我甄某人一向奉行享乐主义,从来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又有谁能把握得住呢?不如看开点,随它去吧!”我直抒胸臆道。

“今天之所以是今天,正因为她怀着名为‘明天’的期待。果真完全不考虑明天的话,‘今天’也是无法存在的。就像如果不事先期待着这块蛋糕是甜的,你就根本不会去咬它一样。”她讲出了令我惊讶的道理,这和她的稚龄完全搭不上边。

我正思考该如何作答时,她笑了起来:

“呵呵,扯太远了,其实我也晓得,你是有远见的,对于可能到来的悲惨岁月,你早有所预料。你是故意不愿去想它,好不让它妨碍你现在的乐趣。这未尝不是一种更高级的预料、更复杂的期待。你呀,还真是个贪图享乐的大混蛋!”

突然间,我有了一种被洞彻肺腑的感觉,有几分寒意,而更多却是惬意,好像是吃了一大客冰淇淋。

“甄国维,我们真的扯太远了,”丽尼转移了话题,“今天带你来这里,一是因为这里的咖啡和蛋糕真的很好吃,第二呢,也是为寻寻开心,顺便赚点私房铜钿。”

寻开心?同时赚私房铜钿?这些话从一个美少女的口中说出来,难免让人浮想翩翩。她莫非是在暗示我,要我捐点私房铜钿给她,作为报偿,她将和我做一些让我开心的事情?不对呀,身为林坚的女儿,她不应该缺这点钱。也许钱并不重要,不过是一种象征性的礼节,她的主要目的不过是想找点刺激,寻寻开心而已?呵呵,那是最好不过了。

“好啊丽尼,你想寻的是哪一种开心呢?”趁着采光有些昏暗,我将脸凑了上去。一周前爱珂舞厅的亲密一幕至今历历在目,我多么渴望能和这小妖精跳上一曲八只脚的舞蹈[5]啊!

“这跟你没关系。”小妖精说翻脸就翻脸。

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时间是三点十三分。

“和我寻开心的人还没来,”她解释道,“差不多每个礼拜三的下午,我都会和他们在这里碰头。再等等看吧——”

怀着满腹的失落和狐疑,我只得续上两杯咖啡,陪她等下去。

大约四点差一刻时,门口闯进了一胖一瘦两名黑衣客,乍一看我差点把他们当成了小李和他的东洋同伙。细看则否,小李是黑礼帽加西装打扮,这两个家伙也戴了黑礼帽,但礼帽下却是两件蹩脚的风衣。

这两个包探[6]一样的人一进门就发现了我们,直奔主题来到了我们桌前。

“小阿姐,帮帮忙,这趟真的顶不牢了——”胖子一把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瘦子紧跟着入了座,他手里拿着一个布包。

我正怪他们无礼,咖啡厅的混血女招待已出现在桌旁:“老规矩?”

“对对,老规矩。”胖子诺诺道,他脱下帽子放在桌上,露出了汗津津的半秃脑袋。

女招待旋即送上了两杯最贵的红葡萄酒。

付完账后,胖子抄起高脚杯咕噜噜地一饮而尽。这猪头三居然用红酒解渴,真是暴殄天物。放下酒杯,猪头三对同伴道:“东西拿出来——”

瘦子并没有立刻将布包放上台面,而是用眼光示意胖子,今天桌上还有第四个人。

两个家伙用四只贼眼扫了我一阵,最后由胖子开口道:“小阿姐,这位先生是啥人?”

“我朋友,”丽尼瞄了我一眼,“差不多是自家人。”

“自家人?”胖子又盯了我两眼,算是放下了心:“那就好。”

他一边让瘦子把布包放上台子,嘴里一边嘟嘟囔囔道:“这趟事情闹大了,被那帮记者一通乱搅,不但传到了总巡耳朵里,连董事会那帮大佬也晓得了。上头下了死命令,要阿拉十天之内解决,捉不到人就丢回马路上当一道头,赤那,压力太大了!还有三天,小阿姐,阿拉兄弟可全靠侬了啊!”

“鱼呢?”丽尼冷冷道。

“对对,有的有的,”胖子忙不迭地一阵摸索,从风衣内袋里掏出了两根小金条,“不好意思,差点忘记了。两条小黄鱼一摸对伐?老规矩。”

丽尼收下了两条鱼。与此同时,瘦子终于解开了那个层层叠叠的布包,露出了一杆刀柄,沿刀柄向上,是触目惊心的利刃,尽管大半被布包住,依旧遮不住上面的斑斑血迹。

二话不说,丽尼将手按上刀柄,同时闭上了双眼。

两个包探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瘦子不动声色地掏出了笔记本。

片刻,她开了金口——

“是插在一个老头子身上,肝脏位置,刀被老头子死死抓住了……”

“对对!”胖子连忙应道,“还看到啥?”

“时间是夜里,别墅楼,中式装修,全是红木家具,是一件书房……”丽尼闭目道。

“没错,一点不错!”胖子喜道,“能不能看到是谁做的?”

“拿刀的是个男人,藏青短打,穿布鞋,都很旧,个头在一米七上下,看动作年纪应该很轻……”丽尼继续说着瞎话。

“伊具体是啥人?叫什么?住哪里?”胖子追问道。

“看不到,”丽尼皱了皱眉头,“我只看到他是在那天黄昏买了这把刀,元亨五金店,北京路,买完刀后他直接去了现场。”

“看到了伐?”胖子对瘦子道,“我老早就讲过,这刀做工粗糙,一看就晓得是国产货!”

瘦子并未答话,只是继续记他的笔记。

“伊是哪能进的现场?”胖子问道,“撬门用的是啥工具?”

“我并没有看到他撬门。”丽尼道。

“看到了伐,我老早别出苗头了,那两道撬痕有问题,十有八九是伪造的!”兴奋之余,胖子继续问道:“既然没撬门,伊又是哪能进的房子?”

“是一个女佣人开门放他进去的。”丽尼道。

“看到了伐,我就晓得是内外勾结,因奸生盗!”胖子急急追问道,“女佣人长啥样?是不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姐[7],卖相蛮好,峰蛮挺的?”

“不,我看到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娘姨,卖相不怎么好,也看不出胸,她鼻子左边有颗痣。”

“啥?居然是伊!”胖子大吃一惊,“侬看清爽了,不是十八九岁那个吗?”

“没错,就是那个年纪大的娘姨,她不但帮凶手开了门,还引他进了书房。哦,对了,凶手看起来像新手,杀人的时候很紧张,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左手拇指,大致就是这样子。”讲到这里,丽尼睁开了眼睛。

“赤那!没想到是只老蟹!”胖子对瘦子道,“还好我早有防备。老侯,通知监视这婊子的兄弟,马上动手——”

这时,他记了半天笔记的搭档终于开了口:

“老朱,目前的情况是,这婊子的身边没有我们的兄弟,一个也没有。”

“没人?!哪能回事体?”胖子又是一惊。

“监视哨已经撤掉了,”瘦子慢条斯理地答道,“大前天下的命令——你亲自签的字。”

胖子的脸瞬间变作了猪肝色,光秃秃的前额冒出了豆大的汗珠。

一阵大眼瞪小眼后,两人闪电般站了起来,挟着包袱奔命似地冲了出去,甚至都没顾得上跟丽尼道别。

三天后,各大报刊登出了这桩重案告破的消息:一名三十五岁的保姆见财起意,勾结她十八岁的私生子,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对她年迈的主人行凶,杀人后劫得法币五百万元,大黄鱼三条云云,是为当年轰动一时的松萝别墅劫杀案。案件一经披露,立即在孤岛上引发了一场关于主仆道德的大讨论。一干时贤纷纷感叹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时过境迁,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来看,当年的案子其实算不了什么。那个保姆和她儿子不过是偷了点钱,杀了一个人而已。如今的恶保姆要比她凶残得多,不但继续偷钱,她们还明目张胆地开条斧[8],从主人手里头抢钱,要是主人不肯就范,她们就跑到居委会派出所告黑状,说主人一家门全是美蒋特务,家里头藏了手枪、密码簿、发报机云云。告完之后,这帮婊子竟还大摇大摆地领着公安上门抄家捉人。这两年来,真不晓得有多少好人家被她们弄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毫无疑问,她们就是新上海的白蚂蚁,只要你们共产党红旗一招,她们立马倾巢出动,毁人家室不遗余力。相比之下,我家的娘姨宝娣不晓得好了多少倍,简直就像天使一样,伊最多不过是揩一点小菜钿罢了,直到今天依然不过如此。

当然,当时的我还不晓得这些后事,也不可能生出这么一大堆感想。坐在马尔斯咖啡馆的雅座上,那时我的脑海正一片沸腾。丽尼精彩绝伦的表演完全震慑了我。我反反复复回想着方才的一幕幕,力图从细节中找出哪怕是最微小的破绽。一阵碰壁之后,我又试图从动机着手,为这出可能的双簧戏寻找一个充分的演出理由。然而,这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最终,我只能很不情愿地承认:我面前的这位少女,她大概的确很有可能真的是有心电感应的能力,她非但可以凭借直接的肢体接触探知他人的思想,就像在爱珂舞厅那样,而且,她还能通过触摸他人用过的器物来间接获取使用者的记忆,就像刚才那样。

“怎么样,现在信了吧?”丽尼冲我眨了眨眼睛。

“我真怀疑你到底是不是人类!”在我眼中,如今的她已与《聊斋》里的鬼狐女仙无异。

“某人不是早告诉你了吗,我是一个被妄想出来的第二人格,再怎么说,至少也算是半个人类吧?”她嘲讽道。

“你到底是谁?!”我已经确信,我面前这个活生生的人格,她并不是林珑的附庸,她绝不是那个病恹恹的胆小少女所能臆想得出来的。

面对我的惶惑,丽尼有些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关于我,林珑的父亲还跟你讲了什么?”

我立刻想起了七天前林家书房的谈话……

“他是不是跟你讲,我这个第二人格还有配套的本生故事,林珑把我想象成了一位古代来客、某某古王国的女巫?”丽尼道。

“那么,事实上呢?”我不禁再度怀疑起了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呵呵,事实有时候是很离奇的。”带着些许的自嘲,她转移了话题,“我的事情暂且放一放吧。甄国维,我知道,你之所以肯花那么多功夫陪我,首要目的就是林家的那批金石器,我也老早就晓得,你的后台老板是一个叫吉田的东洋佬。但是,对于这二十多件真品,难道你们从没怀疑过它们的来历么?”

金石的来历?的确,在初访林家的前后,我曾短暂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印象中林坚对古董从无兴趣,不只是他本人,就连他的家族和姻族也从未涉足过文玩界。这样一个人竟突然间拥有了一批级别如此之高的文物,这确实相当离奇。如今回过头来一想,那批金石本身也很有些古怪,虽然件件是真品,但在造访林家之前,我竟一件也没见过,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如此一大批重器从出土到汇集到林坚手中,必定有一个不短的转手过程,势必是经历了多笔交易,几乎不可能不透出风声。以我在文玩界的阅历,竟会从头到尾都木知木觉,毫无耳闻,这实在是不可思议!除非,只有一百零一种可能:这批文物其实从未经历过任何形式的转手,它们根本就不是林坚“买”来的,更不是他的家“传”之物,而是……

“终于想到了吗,”丽尼的仙音打断了我的思绪,直接道出了我之所想,“你猜得没错,那只能是林坚他自己——‘挖’出来的!”

果然是这样!的确,没有比这更合理的解释了!

震撼之中,我从丽尼口中得知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七年前,也就是1934年的春天,那时林坚还在做他的实业救国梦。他制定了一个“余杭农业工业化”的计划,计划的第一步就是建一座现代化的机械农具厂。他在杭州城郊买下了一块略高于海拔的荒地,作为农具厂的厂址。破土动工当天,建筑工人就在土丘下挖出了一座宋墓。林坚不为所动,下令以最短时间清除墓室,继续向下施工。结果施工次日,工人又在宋墓下面发现了一座唐墓,林坚还是无所顾忌,命令工人继续平整地基。第三天,工人挖出了第三座墓葬——一座汉墓。随着越来越多随葬品的发现,贫穷的民工开始人心浮动,很快他们就失去了控制,找各种借口拒绝施工。此时,林坚眼中依旧只有他的现代化工厂,为了让工人早日复工,他竟与他们立下契约:三天之后必须复工,而在这三天内,可任由工人尽情盗挖,挖出的文物由工人和雇主五五对分。于是,在接下来近乎疯狂的三日盗掘中,林坚的工人们又先后挖出了一座东周墓、一座商墓,以及位于最深处的一座无名遗迹。连同最初的三天,总共挖出金石、陶瓷、木器、甲骨、古书字画不下千件。由于时间急迫,施工粗暴,大半文物还没出土就遭毁坏,再加上工人间你争我夺,又有上百件文物刚一出土就遭损毁。出于好奇心,林坚信手挑了二十多件保存最完好、侥幸没有受损的器物,将它们充作了自己的收藏,然后,他将余下的文物全部散给了手下那群目不识丁的工人。这,便是如今福泉公馆内二十多件珍贵文物的来历。

暴殄天物,还有比这更暴殄天物的吗?简直就是畜生行径!听完丽尼的讲述,我的血压早已突破了一百八。“区区几件玩物,根本算不了什么……”林坚轻描淡写的话语回响在我耳畔。算不了什么?去你妈个瘟生[9]!林坚呀林坚,那可是一座考古史上百年难遇的六层楼古墓啊!眼睛一眨就全被你报销了,你小子倒是再给我挖一座出来啊!开工厂赚钱固然没错,但这六代稀世珍宝就不是钱了吗?叫上几个行家,小小心心把这些家什弄出来,完好无损地转到古玩市场上,至少能让你小子再开两三家什么狗屁的机械厂!你不愧是个蜡烛到家的特级瘟生。操伊拉,这天大的好事怎么就摊不到我甄某人头上呢?

商周汉唐宋,宋唐汉周商,我反复默念着这串金光闪闪的字眼。宋、唐、汉、周、商,总共五个朝代,正好完美地对应了林家储藏室中五个不同时期的文物,但是,不是一共有六代么?据丽尼所言,商墓之下还有一座更古老的墓葬,照理讲,也该有文物出土啊!我为什么没见到呢?莫非是全在盗挖中损毁了,一件也没……不对!“一件”,没错,仔细一想,确实是有那么一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自然而然地,我将目光投向了丽尼左手上的那只玉镯,那块湖绿色的琮形古玉。

“在五座古墓的底下,还有第六座遗迹,”丽尼支起左肘,将香腮贴上了那一泓幽深的碧波,“其实,她并非没有名字,只是今人多已不识罢了。”

商之前的时代,我知道,那不可能是夏朝,夏朝只是后世的虚构。商之前根本不存在跨流域的统一王朝,彼时江南的大片地区仍处于独立而自由的状态。我期待着丽尼道出这片史前净土的名字。

“不过如果是你,想来应该是听过的,”她的声音甜蜜而又哀伤,“她的名字就叫做——太昊。”

太昊?!上古东夷大族、风姓、商人的先祖之一、女娲和伏羲的王国……古文献中的吉光片羽一一从我眼前闪过。

“而我,风·丽尼,正是太昊国的主祭巫女。”少女叉起素手,双目平视,神情肃穆而又淡漠,显出了一种习以为常、千年不变的威严。

 

 



[1]老虫:老鼠。

[2]小家败气:小家子气、不登大雅之堂。

[3]养小房子:包养情人。

[4]轧米:抢着领取救济粮。

[5]八只脚的舞蹈:简称“八脚舞”,风月场术语。八只脚分别为男女脚各两只,以及床脚四只。

[6]包探:巡捕房的便衣侦探。

[7]大姐:未婚的年轻女佣人。

[8]开条斧:敲诈、开条件。

[9]瘟生:富有而愚蠢、喜欢浪掷千金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