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

狩猎

 《星岛日报》副刊

2012年12月16日

融融

 

 

朋友来访,顺便说起要送我一些熊肉做的肉丸。我大声叫来老公,你吃熊肉吗?以此掩盖内心的不安和惊诧。曾经在西雅图北面的一次家庭团聚会上,不知不觉吃过鹿肉炖的浓汤。事后回想,也没觉得好吃,不明白洋人为什么爱吃野味?

我问朋友,哪里得来的熊肉?回答是,我的邻居打死了一头熊,不要了,送给我们。我想起住在加州时,隔壁邻居常常送来野鸡,嫌肉老,拔毛洗干净后,给我们熬汤。这些野鸡身中几枪,即便清洗干净,身上还留着伤口,看了令人心疼。

朋友得到的是一头死熊,她要亲自去皮,剖膛,剔除骨头,然后搅成肉酱。听到这里,我还敢吃吗?我问,怎么处理熊掌?扔掉。那不是好东西吗?好什么呀?我也不知道,好像在中药店里属于贵重药品。中药店?(她也是从大陆来的,嫁了洋人)笑道,美国的深山老林里哪里去找中药店?

每年秋风吹走树上的黄叶,狩猎季节便开始了。那天,儿子在电话中说,十一月初与朋友约好了去打猎。从来没听说他有什么收获,好像只是锻炼枪法。每次钓鱼,都会寄来大丰收的照片。话音刚落,我出门散步,对面邻居的后院里,已经吊着一只被剥了皮的大鹿。全身鲜红,只剩下头部保持完整,就像乡村人家和商店的墙上常见的动物头部一样,栩栩如生。目睹或者参与宰杀,还能吃下去,实在要有不凡的勇气。心里不由地想,崇尚天然与野生的理念,谈何容易!很多坎,自己是跨不过去的。转而又想,你的双手干净吗?在大陆时,杀鸡宰鸭,数不胜数。即便现在,钓到活鱼也敢杀。不过是大巫与小巫的区别罢了。

 






予微 (2012-11-08 06:36:30)

确实是大巫小巫的区别!

天地一弘 (2012-11-08 10:15:24)

宰杀,是对生命的伤害。

海云 (2012-11-08 15:38:10)

好几年前,我和先生在加州的一家法国餐馆点了两客鹿排,我只吃了一口,就无法下咽,因为梅花鹿那低头吃草的温顺的样子老在我头脑里徘徊,那盘据说是法国空运过来的鹿排,一客六十美元,价格不菲,我却是无福享受。

抱峰 (2012-11-08 21:17:59)

人类终归要消亡,掠夺掠夺,在自掘坟墓。

邱俊伟 (2012-11-08 22:51:45)

这个地球上,最残忍的估计就是人类了。

林玫phoenix (2012-11-09 02:49:44)

熊能随便杀吗?警察不逮?

融融 (2012-11-09 03:44:40)

打猎季节是允许的吧!

邱俊伟 (2012-11-09 19:46:15)

唉,熊掌扔掉可惜了。

圆通赏花进行时 (2012-11-11 00:25:11)

年轻时,借工作之便也常打猎的。我们打过野猪;也曾打死过一只小老虎,乡政府还奖励我们50颗棒棒糖,和12发子弹;也打过野鹿,驮夫最积极,赶忙上去剥开胸膛,掏出心脏,在心尖上咬一口,喝鹿心血。这些,我讲给孩子们听时,他们一百个不理解!